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度上易字第8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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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易字第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易字第八五號
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孫妙岑右上訴人因被告妨害自由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七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法官法官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