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司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5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司字第一二六號
聲請人莎比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莊佳璋 右聲請人請求陳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提出股東名冊,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五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甯馨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鄭淑華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司字第1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5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司字第一二六號
聲請人莎比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莊佳璋 右聲請人請求陳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提出股東名冊,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五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甯馨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鄭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