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21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2153號上訴人即被告 鄔邵竣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2號,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洗錢防制法甫經修正,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柏泓
法官羅郁婷法官葉乃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婷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