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家訴字第5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家訴字第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家訴字第五二號
原告甲○○被告丙○○
乙○○丁○○己○○庚○○戊○○辛○○壬○○右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洪能超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胡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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