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3年聲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變換提存物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聲字第八號
聲請人崇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豐泰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九十二年度存字第八0號提存事件,聲請人聲請變換提存物,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院九十二年度存字第八0號提存事件,聲請人所提供如附表一所示之存單,准以如附表二所示之存單代之。
理由
一、按法院得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准許其變換提存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遵鈞院九十二年度裁全字第一0四號民事裁定,提存如附表一所示之存單,並以九十二年度存字第八0號提存事件提存在案,茲以上開債券息票即將到期,急須領回,為此聲請變換提存物等語。
三、經本院調取上開卷證,核閱屬實,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袁雪華附表一
┌──┬───────┬──────────┬───────────┐││存單種類│存單編號│存單面額(新台幣)│├──┼───────┼──────────┼───────────┤│1│台北銀行壹年│TCC56257│壹佰萬元│││期可轉讓定期│││││存單│││├──┼───────┼──────────┼───────────┤│2│同右│TCA41722│拾萬元│├──┼───────┼──────────┼───────────┤│3│同右│TCB45685│伍拾萬元│└──┴───────┴──────────┴───────────┘附表二
┌──┬───────┬──────────┬───────────┐││存單種類│存單編號│存單面額(新台幣)│├──┼───────┼──────────┼───────────┤│1│台北銀行壹年│TCC56268│壹佰萬元│││期可轉讓定期│││││存單│││├──┼───────┼──────────┼───────────┤│2│同右│TCA41746│拾萬元│├──┼───────┼──────────┼───────────┤│3│同右│TCB45687│伍拾萬元│└──┴───────┴──────────┴───────────┘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李春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