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17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催字第1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催字第175號聲請人 韋厚華韋敬忠 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補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蓋印鑑章)。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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