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小上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小上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小上字第96號上訴人即原審被告文心中華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彭冠龍 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 邱建瑋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本院臺中簡易庭105年度中小字第1633號第一審小額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合議庭裁定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一、按對於小額程序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第436條之25分別定有明文。又所謂判決有違背法令,乃指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亦為同法第468條所明定,此亦為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所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2項參照)。再以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為上訴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有具體之指摘,並揭示該法規之條項或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應揭示該法則之旨趣,倘為司法院解釋或最高法院之判例,則應揭示該判解之字號或其內容,如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所列第1款至第5款理由提起上訴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揭示合於該條款之事實。是如上訴人提起上訴,其訴狀所載,僅就原審取捨證據任加指摘,並未具體指出原判決違背何等法規,其上訴即難認為合法(最高法院71年臺上字第314號判例意旨參照)。次按,上訴不合法者,第二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44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且於小額事件之上訴程序亦準用之,此參照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2項規定自明。
二、本件上訴意旨略以:
(一)被上訴人主張由管委會管理之外牆雨水滲入室內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一審法官引用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判上訴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一審判決令上訴人敗訴,惟該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上訴人實難甘服,爰於法定期間上訴。
(二)外牆雨水滲入主因乃被上訴人未經管委會同意,於外牆擅自加裝防盜鐵窗,破壞外牆壁磚,導致雨水滲入室內,不能導因為果要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部損壞賠償,應是買賣瑕疵,找賣方負責賠償,不應找管理委員會。且依入住所繳的管理費金額與其所無理要求的賠償金額不符比例原則。一審判決對社區內依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決議內容相抵觸,實難令人信服。
(三)被上訴人主張由管委會管理之外牆雨水滲入室內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一審法官誤判管理委員會未善盡保管及維護責任而造成系爭房屋內壁癌之損害。管理委員會乃因外牆修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本案經被上訴人母親 劉貞美 親自參與去年10月委員會會議及今年3月份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外牆修繕未獲大會會議通過。依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內容:外牆管理、磁磚修繕由委員會負責,內牆壁龜裂滲水,由所有權人自行抓漏,為目前修繕方式。管理委員會不能違背法令行事。且上訴人已盡力協調3樓住戶在專用之露台屋簷修繕加長屋頂,阻擋雨水流至外牆滲入室內,已獲被上訴人母親劉貞美同意施工,委員會已善盡處理被上訴人室內三次漏水問題。對被上訴人所提訴求賠償金額實難接受,請駁回一審判決。
(四)並聲明:原判決廢棄;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三、經查:上訴人對小額訴訟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依法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本件上訴,其上訴理由均係針對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等事項為指摘,而請求廢棄原審判決,並駁回被上訴人之起訴主張等語。然上訴人之上訴理由並未具體指出原審判決有何合於民事訴訟法第468條或第469條所列第1款至第5款之違背法令事實,亦未指明原判決所違反法令之條項或內容及具體指摘原審判決究係違反何種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自難認已對原審判決之如何違背法令有具體之指摘而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是揆諸首揭說明,應認上訴人提起本件上訴,未具上訴之合法程式,其上訴自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再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1項準用同法第436條之19規定,小額訴訟程序之第二審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訴訟費用額。查本件第二審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500元,爰諭知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1項、第2項、第444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78條、第436條之19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林慧貞
法官李蓓法官劉國賓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5年9月9日
書記官黃美雲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