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5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576號聲請人 高乾桐 代理人 曾千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91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9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林振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書記官黃瑋婷┌───────────────────────────────────────────────────┐│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57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02│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03│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4│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5│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6│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7│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1000││├──┼───────────────┼──────────────┼────┼───┼────┼───┤│0008│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6ND0000000-0││1│1000││├──┼───────────────┼──────────────┼────┼───┼────┼───┤│0009│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909││├──┼───────────────┼──────────────┼────┼───┼────┼───┤│0010│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762││├──┼───────────────┼──────────────┼────┼───┼────┼───┤│0011│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181││├──┼───────────────┼──────────────┼────┼───┼────┼───┤│0012│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