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43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4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439號聲請人 曹景惠 (即 曹天懷 之繼承人)代理人 曹淑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082號公示催告。
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姜悌文┌────────────────────────────────────┐│附表:102年度除字第4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000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22733-4│450│├──┼───────────────┼────────────┼────┤│000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51067-7│54│├──┼───────────────┼────────────┼────┤│0003│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X-78044-4│18│├──┼───────────────┼────────────┼────┤│0004│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00-0│26│├──┼───────────────┼────────────┼────┤│0005│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00-0│46│├──┼───────────────┼────────────┼────┤│0006│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2-NX-000000-0│35│├──┼───────────────┼────────────┼────┤│0007│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25│├──┼───────────────┼────────────┼────┤│0008│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X-000000-0│50│├──┼───────────────┼────────────┼────┤│0009│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4-NX-000000-0│28│├──┼───────────────┼────────────┼────┤│0010│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7-NX-000000-0│36│├──┼───────────────┼────────────┼────┤│001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38│├──┼───────────────┼────────────┼────┤│001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61│├──┼───────────────┼────────────┼────┤│0013│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35│├──┼───────────────┼────────────┼────┤│0014│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65│├──┼───────────────┼────────────┼────┤│0015│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26│├──┼───────────────┼────────────┼────┤│0016│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81│├──┼───────────────┼────────────┼────┤│0017│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88│├──┼───────────────┼────────────┼────┤│0018│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76│├──┼───────────────┼────────────┼────┤│0019│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93│├──┼───────────────┼────────────┼────┤│0020│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213│├──┼───────────────┼────────────┼────┤│002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234│└──┴───────────────┴────────────┴────┘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書記官羅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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