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4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491號原告 鄭信仁 訴訟代理人 李孟仁 律師被告 鍾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書記官王美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4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491號原告 鄭信仁 訴訟代理人 李孟仁 律師被告 鍾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書記官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