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53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53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530號聲請人 曾葉金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228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3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湯千慧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
書記官李心怡┌─────────────────────────────┐│附表:103年度除字第53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D0000000│1│1000│││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X0000000│1│60│││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3│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X0000000│1│140│││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81NX0000000│1│504│││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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