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審附民字第10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審附民字第1075號原告ROLONGAUTOANDREANOELIA( 羅艾蕾 )被告 張世昌 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呂政燁
法官周泰德法官羅郁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涂曉蓉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