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131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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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31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侵占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易字第131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建國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47
8號、108年度偵緝字第144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劉建國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又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劉建國自民國104年7月27日至106年8月31日止,任職於富通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通公司),並經富通公司指派於104年12月4日起擔任位於桃園市○○區○○路○○○巷○○號之 振翔 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職務,負責代收社區住戶所繳納之費用等業務,為從事業務之人,且依其業務尚需製作請款單供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請款,竟分別為下列犯行:
㈠劉建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自10
4年12月間至106年7月間,利用其身為社區總幹事職務之便,將自社區住戶所收取而持有如附表一所示之管理費新臺幣(下同)70萬3,889元及附表二所示之裝潢保證金60萬元,未存入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所使用之永豐商業銀行內壢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內,變易為己所有而全數侵占入己。
㈡劉建國基於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於106年8月
18日前某日,利用辦理106年度中秋節聯歡晚會活動採買物品之機會,明知「中央禮品企業社」並非開設於桃園市○○區○○路○號,且其並未向「中央禮品企業社」購買物品,竟先以不詳之方式購買中秋節聯歡晚會之需用物品後(卷內尚無事證可認劉建國有以低價品冒用高價品之情形),為報帳之用,利用其製作權限製作「中秋晚會請款單」,並貼上「中央禮品企業社」106年8月18日免用統一發票收據2紙,金額各7,495元、11,294元,復持之以向「中央禮品企業社」採買物品為由,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核銷而行使之,足以生損害於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帳務之正確性。
二、案經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及富通公司告訴後偵查起訴。理由
壹、程序部分:㈠按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
、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準此,被告對檢察官所提被告於偵查中之供述,其證據能力並無意見,復本院亦查無有何顯然不正之方法取得情事,而悖於其自由意志,是被告前開供述得為證據,合先敘明。
㈡次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
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
1至之4等4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立法意旨在於傳聞證據未經當事人之反對詰問予以核實,原則上先予排除。惟若當事人已放棄反對詰問權,於審判程序中表明同意該等傳聞證據可作為證據;或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未聲明異議,基於尊重當事人對傳聞證據之處分權,及證據資料愈豐富,愈有助於真實發見之理念,且強化言詞辯論主義,使訴訟程序得以順暢進行,上開傳聞證據亦均具有證據能力。查本件下列所引用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因檢察官、被告均表示不爭執其證據能力,復本院認其作成之情形並無不當情形,經審酌後認為適當,故前開審判外之陳述得為證據,併此敘明。
㈢另本院以下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均與本件事實具有自然關
聯性,且核屬書證、物證性質,又查無事證足認有違背法定程序或經偽造、變造所取得等證據排除之情事,復經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64條、第165條踐行物證、書證之調查程序,況檢察官及被告對此部分之證據能力亦均不爭執,是堪認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部分:
一、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㈠事實欄一、㈠部分:
上揭事實欄一、㈠部分,業據被告劉建國於警詢、檢察官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他字第6745號卷第154頁至第155頁背面、第162頁至第164頁、本院108年度審訴字第2158號卷第65頁至第68頁、本院易字卷第73頁至第80頁、第131頁至第133頁),核與證人 李宥萱李鎮杰周芯瑜吳錦淑 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他字第6745號卷第31頁至第32頁、第71頁至第71頁背面、第144頁至第144頁背面、第162頁至第164頁、107年度他字第2628號卷第98頁至第98頁背面、第104頁至第105頁、第224頁至第224頁背面)所證述情節相符,並有綜合管理維護契約、富通公司派駐人員通報單、離職證明、振翔富御社區收費單據、振翔富御社區裝潢施工管制表、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永豐銀行內壢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存摺封面及存摺影本等件在卷可稽(見年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他字第6745號卷第5頁、第19頁至第23頁、第48頁至第50頁第55頁至第56頁、第72頁至第136-1頁、第165頁至第189頁、108年度偵緝字第1448號卷第89頁至第93頁),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
㈡事實欄一、㈡部分:
⒈被告確有持「中秋晚會請款單」,並貼上「中央禮品企業社
」106年8月18日免用統一發票收據2紙,金額各7,495元、11,294元,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核銷而行使之等情,業據被告所是認,復與證人 鄭靚慧 、李宥萱及周芯瑜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緝字第1448號卷第73頁至第74頁、108年度偵字第478號卷第25頁至第26頁、107年度他字第2628號卷第98頁至第98頁背面、第104頁至第105頁)所證述情節相符,並有106年
8月18日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存卷供參(108年度偵緝字第1448號卷第89頁至第93頁),此部分之事實,首堪認定。
⒉「中央禮品企業社」並未開設於桃園市○○區○○路○號乙
節,有Google街景圖截圖附卷可參(見107年度他字第2628號卷第44頁),且被告亦 自承渠 並未向「中央禮品企業社」購買中秋節聯歡晚會之需用物品,此部分即有所不實,而證人鄭靚慧即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之首任主任委員於本院審理中證稱:社區費用申報流程,係將憑證,例如發票或收據黏貼在黏貼處做成帳目向管理委員會報帳,都是由被告親自處理等語(見本院易字卷第190頁),堪信被告確有製作「中秋晚會請款單」之權限,且為其業務上應如實登載之文書,被告將上開不實之事項登載於「中秋晚會請款單」,嗣並持之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行使,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亦表示渠坦承偽造文書犯行(見本院易字卷第206頁),被告確有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犯行,至為明灼。
⒊至於被告陳稱:本件中秋晚會禮品係鄭靚慧於網路上所購,
僅係由伊所核銷,向社區所請得之款項伊有交予鄭靚慧云云(見108年度偵緝字第1448號卷第65頁至第67頁),惟查,證人鄭靚慧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中秋晚會禮品的品項是由被告負責採買,因為被告是社區的總幹事,被告提出了預備要採買的項目,經社區管委會討論,決定後由被告採買。伊第一次看到收據是某日在開住戶臨時會議時,由社區管委會副主委吳錦淑拿出來,並稱渠係在被告抽屜內看到這2張收據。後來富通公司有持本案之2張收據作成支出明細表請款,管委會也同意。伊沒有要求被告提出空白收據供伊填寫等語(見本院易字卷第167頁至第168頁、第175頁、第188頁至第190頁),否認中秋晚會禮品係由渠所購買並要求被告請款等情,而卷內復無其他證據可認被告所指上情為真,被告此部分所述情節,尚非可採。
㈢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㈠按刑法第336條第2項及第215條雖均於108年12月25日經
總統公布修正,同年月27日施行,惟查修正後規定係依刑法施行法第1之1條第2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提高30倍,亦即分別將原本之銀元3千元、5百元(經分別折算為新臺幣9萬元、1萬5千元)分別修正為新臺幣3萬元、1萬5千元,其修正結果不生有利或不利於行為人之情形,自非法律變更,當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逕行適用裁判時法。
㈡被告於104年7月27日至106年8月31日期間,任職於富通
公司,嗣並於104年12月4日擔任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負責代收社區住戶所繳納之費用等業務,且依其業務尚需製作請款單以利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請款,為從事業務之人。是核被告事實欄一、㈠所為,係犯刑法第
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被告利用不知情之駐衛保全人員遂行業務侵占之犯行,為間接正犯。被告利用擔任社區總幹事之機會,在相同之社區,各以相似手法而為多次業務侵占行為,各舉動之獨立性均極為薄弱,顯係基於單一整體故意所為,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離,應包括評價為一行為較為合理,係屬接續犯,論以一罪。
㈢核被告事實欄一、㈡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
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被告製作不實之業務上文書後,嗣持之以行使之行為,其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㈣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㈤爰審酌被告身為富通公司派駐至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之
總幹事,本應勤勉忠實為業務行為,竟為謀金錢利益,侵占管理費及裝潢保證金,復填製內容不實之請款單並持以行使,對社區經費運用管理之正確性造成損害,並從中獲得不法金錢,自應受一定程度之刑事非難。兼衡社區全體住戶所受損害程度、本件犯行之動機、手段、犯後態度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至於檢察官雖就事實欄一、㈠部分具體求刑2年,惟本院考量本件侵占數額雖非微,然被告已與富通公司成立調解,非無解決糾紛之殷意,認檢察官所求之刑,尚嫌過重,併此敘明。
三、沒收之說明:㈠本件被告侵占之管理費及裝潢保證金,為被告之犯罪所得,
惟考量富通公司已全數賠償振翔富御社區所受之損害,此業據振翔富御社區之代表人陳述在卷(見本院易字卷第79頁),而被告復於本院審理中與富通公司達成調解,此有調解筆錄1紙存卷供參(見本院易字卷第113頁至第114頁),而被告嗣後未依調解筆錄之內容還款,此亦有本院辦理刑事案件公務電話紀錄表可佐(見本院易字卷第145頁、第159頁),惟富通公司尚可持調解筆錄向被告聲請強制執行,若再予宣告沒收,恐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
㈡被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之請款單,已交付予振翔富御社區
管理委員會,非屬被告所有之物,亦非違禁物,爰不予宣告沒收。
四、不另為無罪之諭知:㈠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於106年8月18日前某日,利用為辦理
106年度中秋節聯歡晚會活動採買物品之便,明知其未與「中央禮品企業社」間有何交易行為,竟於取得「中央禮品企業社」106年8月18日免用統一發票收據2紙,金額各7,495元、11,294元後,復持之佯以採買物品為由,向振翔富御社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核銷,以此方式侵占1萬8,789元活動經費。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犯嫌。然查,證人鄭靚慧於本院審理中證稱:該2張收據上之物品確有購買,該2張收據上所載之物品單價,並無過高或灌水的情形,如脫鞋、修容組,單價30元、碗筷組150元、毛巾組120元、草莓購物袋10元、腳踏車單價1,999元、三合一料理鍋580元、鬆餅機750元、火烤二用鍋880元,行李箱20吋888元,行李箱24吋1,100元,管理委員會會上網看一下網路的價格等語(見本院易字卷第177頁至第178頁、第193頁);證人即於案發時擔任保全之 林易敏 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伊在106年8月間確實有看到收據記載的品項送到社區等語(見本院易字卷第194頁)。基上各情以觀,該中秋晚會禮品確實有購買,且並無以低價物充高價物以取得價差之情形,此部分不僅無不法所有意圖及侵占之主觀犯意,亦無財產上之損害可指,即不構成刑法之業務侵占犯行。
惟此部分如成立犯罪,與本院依法論罪科刑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間具有想像競合犯之一罪關係,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15條、第216條、第336條第2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由檢察官王兆琳提起公訴,經檢察官王鈺玟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江德民
法官吳天明法官曾名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林思妤中華民國109年8月31日附錄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收款日期│侵占金額(新臺幣)│收費單據│├────┼─────────┼──────────┼─────────┤│1│105.7│500│000231│├────┼─────────┼──────────┼─────────┤│2│105.7.30│2,072│000232│├────┼─────────┼──────────┼─────────┤│3│105.8.4│2,119│000251│├────┼─────────┼──────────┼─────────┤│4│105.8.4│946│000252│├────┼─────────┼──────────┼─────────┤│5│105.8.9│1,246│000253│├────┼─────────┼──────────┼─────────┤│6│105.8.12│3,083│000254│├────┼─────────┼──────────┼─────────┤│7│105.8.13│2,114│000255│├────┼─────────┼──────────┼─────────┤│8│105.8.13│10,310│000256│├────┼─────────┼──────────┼─────────┤│9│105.8.14│1,380│000257│├────┼─────────┼──────────┼─────────┤│10│105.8.14│4,920│000258│├────┼─────────┼──────────┼─────────┤│11│105.8.16│2,742│000259│├────┼─────────┼──────────┼─────────┤│12│105.8.22│2,114│000260│├────┼─────────┼──────────┼─────────┤│13│105.8.25│6,342│000261│├────┼─────────┼──────────┼─────────┤│14│105.8.25│13,530│000262│├────┼─────────┼──────────┼─────────┤│15│105.12.30│100│000334│├────┼─────────┼──────────┼─────────┤│16│106.1.2│100│000335│├────┼─────────┼──────────┼─────────┤│17│106.1.7│14,760│000336│├────┼─────────┼──────────┼─────────┤│18│106.1.10│6,186│000337│├────┼─────────┼──────────┼─────────┤│19│106.1.11│12,684│000338│├────┼─────────┼──────────┼─────────┤│20│106.1.17│22,682│000339│├────┼─────────┼──────────┼─────────┤│21│106.1.26│12,714│000340│├────┼─────────┼──────────┼─────────┤│22│106.1.17│14,760│000341│├────┼─────────┼──────────┼─────────┤│23│106.2.14│2,760│000342│├────┼─────────┼──────────┼─────────┤│24│106.3.17│21,140│000343│├────┼─────────┼──────────┼─────────┤│25│106.2.17│100│000344│├────┼─────────┼──────────┼─────────┤│26│106.2.17│2,742│000345│├────┼─────────┼──────────┼─────────┤│27│106.2.18│2,114│000346│├────┼─────────┼──────────┼─────────┤│28│106.2.18│1,000│000347│├────┼─────────┼──────────┼─────────┤│29│106.2.18│3,240│000348│├────┼─────────┼──────────┼─────────┤│30│106.2.18│5,520│000349│├────┼─────────┼──────────┼─────────┤│31│106.2.18│2,760│000350│├────┼─────────┼──────────┼─────────┤│32│106.2.25│23,388│000689│├────┼─────────┼──────────┼─────────┤│33│106.2.27│4,228│000690│├────┼─────────┼──────────┼─────────┤│34│106.3.1│8,682│000691│├────┼─────────┼──────────┼─────────┤│35│106.3.2│3,240│000692│├────┼─────────┼──────────┼─────────┤│36│106.3.2│930│000693│├────┼─────────┼──────────┼─────────┤│37│106.3.2│2,114│000694│├────┼─────────┼──────────┼─────────┤│38│106.3.3│1,860│000695│├────┼─────────┼──────────┼─────────┤│39│106.3.6│2,119│000696│├────┼─────────┼──────────┼─────────┤│40│106.3.6│25,368│000697│├────┼─────────┼──────────┼─────────┤│41│106.3.10│2,114│000698│├────┼─────────┼──────────┼─────────┤│42│106.3.10│2,160│000699│├────┼─────────┼──────────┼─────────┤│43│106.3.11│2,119│000700│├────┼─────────┼──────────┼─────────┤│44│106.3.24│2,114│000731│├────┼─────────┼──────────┼─────────┤│45│106.3.25│2,742│000732│├────┼─────────┼──────────┼─────────┤│46│106.3.25│946│000733│├────┼─────────┼──────────┼─────────┤│47│106.3.27│5,090│000734│├────┼─────────┼──────────┼─────────┤│48│106.3.27│1,230│000735│├────┼─────────┼──────────┼─────────┤│49│106.3.30│2,700│000736│├────┼─────────┼──────────┼─────────┤│50│106.3.31│2,114│000737│├────┼─────────┼──────────┼─────────┤│51│106.4.6│2,114│000738│├────┼─────────┼──────────┼─────────┤│52│106.4.6│2,062│000739│├────┼─────────┼──────────┼─────────┤│53│106.3.21│7,650│000751│├────┼─────────┼──────────┼─────────┤│54│106.3.23│3,083│000752│├────┼─────────┼──────────┼─────────┤│55│106.3.24│2,062│000753│├────┼─────────┼──────────┼─────────┤│56│106.3.24│2,062│000754│├────┼─────────┼──────────┼─────────┤│57│106.3.30│4,124│000755│├────┼─────────┼──────────┼─────────┤│58│106.3.31│3,240│000756│├────┼─────────┼──────────┼─────────┤│59│106.4.6│2,062│000757│├────┼─────────┼──────────┼─────────┤│60│106.4.6│1,095│000758│├────┼─────────┼──────────┼─────────┤│61│106.4.6│2,062│000759│├────┼─────────┼──────────┼─────────┤│62│106.4.6│2,415│000760│├────┼─────────┼──────────┼─────────┤│63│106.4.23│946│000801│├────┼─────────┼──────────┼─────────┤│64│106.4.24│946│000803│├────┼─────────┼──────────┼─────────┤│65│106.4.24│2,894│000804│├────┼─────────┼──────────┼─────────┤│66│106.4.24│2,062│000805│├────┼─────────┼──────────┼─────────┤│67│106.4.25│2,062│000806│├────┼─────────┼──────────┼─────────┤│68│106.4.25│2,062│000807│├────┼─────────┼──────────┼─────────┤│69│106.4.27│20,400│000808│├────┼─────────┼──────────┼─────────┤│70│106.4.28│2,062│000809│├────┼─────────┼──────────┼─────────┤│71│106.4.29│2,838│000810│├────┼─────────┼──────────┼─────────┤│72│106.4.30│2,464│000811│├────┼─────────┼──────────┼─────────┤│73│106.5.1│2,114│000812│├────┼─────────┼──────────┼─────────┤│74│106.5.2│2,460│000813│├────┼─────────┼──────────┼─────────┤│75│106.5.4│2,062│000814│├────┼─────────┼──────────┼─────────┤│76│106.5.4│1,095│000815│├────┼─────────┼──────────┼─────────┤│77│106.5.4│947│000816│├────┼─────────┼──────────┼─────────┤│78│106.5.4│6,166│000817│├────┼─────────┼──────────┼─────────┤│79│106.5.5│18,158│000818│├────┼─────────┼──────────┼─────────┤│80│106.5.13│3,690│000819│├────┼─────────┼──────────┼─────────┤│81│106.5.16│6,166│000820│├────┼─────────┼──────────┼─────────┤│82│106.5.16│3,240│000821│├────┼─────────┼──────────┼─────────┤│83│106.5.18│4,228│000822│├────┼─────────┼──────────┼─────────┤│84│106.5.19│8,204│000823│├────┼─────────┼──────────┼─────────┤│85│106.5.19│4,228│000824│├────┼─────────┼──────────┼─────────┤│86│106.5.22│2,742│000825│├────┼─────────┼──────────┼─────────┤│87│106.5.25│4,238│000826│├────┼─────────┼──────────┼─────────┤│88│106.5.25│6,345│000827│├────┼─────────┼──────────┼─────────┤│89│106.5.27│4,124│000828│├────┼─────────┼──────────┼─────────┤│90│106.5.31│2,545│000829│├────┼─────────┼──────────┼─────────┤│91│106.6.1│2,114│000830│├────┼─────────┼──────────┼─────────┤│92│106.6.1│2,062│000831│├────┼─────────┼──────────┼─────────┤│93│106.6.3│2,160│000832│├────┼─────────┼──────────┼─────────┤│94│106.6.3│2,062│000833│├────┼─────────┼──────────┼─────────┤│95│106.6.3│2,051│000834│├────┼─────────┼──────────┼─────────┤│96│106.6.3│4,124│000835│├────┼─────────┼──────────┼─────────┤│97│106.6.3│2,051│000836│├────┼─────────┼──────────┼─────────┤│98│106.6.5│2,072│000837│├────┼─────────┼──────────┼─────────┤│99│106.6.6│1,246│000838│├────┼─────────┼──────────┼─────────┤│100│106.6.6│2,114│000839│├────┼─────────┼──────────┼─────────┤│101│106.6.6│2,062│000840│├────┼─────────┼──────────┼─────────┤│102│106.6.8│1,095│000841│├────┼─────────┼──────────┼─────────┤│103│106.6.8│6,068│000842│├────┼─────────┼──────────┼─────────┤│104│106.6.10│16,687│000843│├────┼─────────┼──────────┼─────────┤│105│106.6.13│1,762│000844│├────┼─────────┼──────────┼─────────┤│106│106.6.13│3,034│000845│├────┼─────────┼──────────┼─────────┤│107│106.6.15│947│000846│├────┼─────────┼──────────┼─────────┤│108│106.6.15│2,464│000847│├────┼─────────┼──────────┼─────────┤│109│106.6.16│2,062│000848│├────┼─────────┼──────────┼─────────┤│110│106.6.19│3,083│000849│├────┼─────────┼──────────┼─────────┤│111│106.6.22│7,650│000850│├────┼─────────┼──────────┼─────────┤│112│106.8.│100│000923│├────┼─────────┼──────────┼─────────┤│113│106.7.1│4,228│000951│├────┼─────────┼──────────┼─────────┤│114│106.7.3│2,114│000952│├────┼─────────┼──────────┼─────────┤│115│106.7.3│946│000953│├────┼─────────┼──────────┼─────────┤│116│106.7.3│5,592│000954│├────┼─────────┼──────────┼─────────┤│117│106.7.3│4,238│000955│├────┼─────────┼──────────┼─────────┤│118│106.7.6│2,062│000956│├────┼─────────┼──────────┼─────────┤│119│106.7.7│5,100│000957│├────┼─────────┼──────────┼─────────┤│120│106.7.8│2,072│000958│├────┼─────────┼──────────┼─────────┤│121│106.7.9│2,062│000959│├────┼─────────┼──────────┼─────────┤│122│106.7.13│1,762│000961│├────┼─────────┼──────────┼─────────┤│123│106.7.14│3,083│000962│├────┼─────────┼──────────┼─────────┤│124│106.7.14│2,062│000963│├────┼─────────┼──────────┼─────────┤│125│106.7.15│12,684│000964│├────┼─────────┼──────────┼─────────┤│126│106.7.17│5,640│000965│├────┼─────────┼──────────┼─────────┤│127│106.7.17│12,714│000966│├────┼─────────┼──────────┼─────────┤│128│106.7.18│2,000│000967│├────┼─────────┼──────────┼─────────┤│129│106.7.20│2,845│000968│├────┼─────────┼──────────┼─────────┤│130│106.7.21│932│000969│├────┼─────────┼──────────┼─────────┤│131│106.7.21│2,160│000970│├────┼─────────┼──────────┼─────────┤│132│106.7.24│2,742│000971│├────┼─────────┼──────────┼─────────┤│133│106.7.24│1,000│000972│├────┼─────────┼──────────┼─────────┤│134│106.7.25│6,186│000973│├────┼─────────┼──────────┼─────────┤│135│106.7.28│5,090│000974│├────┼─────────┼──────────┼─────────┤│136│106.7.28│9,249│000975│├────┼─────────┼──────────┼─────────┤│137│106.7.31│2,062│000976│├────┼─────────┼──────────┼─────────┤│138│106.8.1│2,062│000977│├────┼─────────┼──────────┼─────────┤│139│106.8.5│100│000978│├────┼─────────┼──────────┼─────────┤│140│106.8.10│500│000979│├────┼─────────┼──────────┼─────────┤│141│106.8.10│4,124│000980│├────┼─────────┼──────────┼─────────┤│142│106.8.12│100│000981│├────┼─────────┼──────────┼─────────┤│143│106.8.12│500│000982│├────┼─────────┼──────────┼─────────┤│144│106.8.15│2,062│000983│├────┼─────────┼──────────┼─────────┤│145│106.8.15│900│000985│├────┼─────────┼──────────┼─────────┤│146│106.8.17│4,228│000986│├────┼─────────┼──────────┼─────────┤│147│106.8.21│16,496│000987│├────┼─────────┼──────────┼─────────┤│148│106.8.25│930│000988│├────┼─────────┼──────────┼─────────┤│149│106.8.25│2,114│000989│├────┼─────────┼──────────┼─────────┤│150│106.8.25│2,460│000990│├────┼─────────┼──────────┼─────────┤│151│106.8.25│2,464│000991│├────┼─────────┼──────────┼─────────┤│152│106.8.25│5,592│000993│├────┼─────────┼──────────┼─────────┤│153│106.8.25│4,228│000994│├────┼─────────┼──────────┼─────────┤│154│106.8.25│4,228│000995│├────┼─────────┼──────────┼─────────┤│155│106.8.25│2,114│000996│├────┼─────────┼──────────┼─────────┤│156│106.8.25│2,062│000997│├────┼─────────┼──────────┼─────────┤│157│106.8.25│2,062│000998│├────┼─────────┼──────────┼─────────┤│158│106.8.25│2,062│000999│├────┼─────────┼──────────┼─────────┤│159│106.8.27│946│001000│├────┼─────────┼──────────┼─────────┤│160│106.8.20│4,124│001001│├────┼─────────┼──────────┼─────────┤│161│106.8.20│4,140│001002│├────┼─────────┼──────────┼─────────┤│162│106.8.22│4,124│001003│├────┼─────────┼──────────┼─────────┤│163│106.8.24│6,900│001004│├────┼─────────┼──────────┼─────────┤│164│106.8.24│946│001005│├────┼─────────┼──────────┼─────────┤│165│106.8.24│1,892│001006│├────┼─────────┼──────────┼─────────┤│166│106.8.24│1,246│001007│├────┼─────────┼──────────┼─────────┤│167│106.8.24│2,115│001008│├────┼─────────┼──────────┼─────────┤│168│106.8.24│930│001009│├────┼─────────┼──────────┼─────────┤│169│106.8.26│3,690│001010│├────┼─────────┼──────────┼─────────┤│170│106.8.26│2,322│001011│├────┼─────────┼──────────┼─────────┤│171│106.8.26│6,186│001012│├────┼─────────┼──────────┼─────────┤│172│106.8.27│946│001013│├────┼─────────┼──────────┼─────────┤│173│106.8.27│2,742│001014│├────┴─────────┼──────────┼─────────┤│總計│703,889││└──────────────┴──────────┴─────────┘附表二:
┌──┬─────┬───────┬──────┬───────┐│編號│收款日期│侵占金額(新臺│單據(申請編│備註(戶別)││││幣)│號)││││││││├──┼─────┼───────┼──────┼───────┤│1│104.12.23│20,000│141│C1-30-7F│├──┼─────┼───────┼──────┼───────┤│2│104.12.29│20,000│142│F4-2F│├──┼─────┼───────┼──────┼───────┤│3│104.12.29│20,000│143│F4-6F│├──┼─────┼───────┼──────┼───────┤│4│105.1.9│20,000│144│C1-4F│├──┼─────┼───────┼──────┼───────┤│5│105.1.9│20,000│145│C2-4F│├──┼─────┼───────┼──────┼───────┤│6│105.1.18│20,000│147│A1-48-6F│├──┼─────┼───────┼──────┼───────┤│7│105.3.10│20,000│148│B2-38-9F│├──┼─────┼───────┼──────┼───────┤│8│105.3.10│20,000│149│B2-38-3F│├──┼─────┼───────┼──────┼───────┤│9│105.3.10│20,000│150│B2-38-13F│├──┼─────┼───────┼──────┼───────┤│10│105.3.10│20,000│151│A3-42-12F│├──┼─────┼───────┼──────┼───────┤│11│105.4.7│20,000│154│B4-32-8F│├──┼─────┼───────┼──────┼───────┤│12│105.4.23│20,000│157│A3-42-11F│├──┼─────┼───────┼──────┼───────┤│13│105.6.3│20,000│158│B1-40-9F│├──┼─────┼───────┼──────┼───────┤│14│105.6.6│20,000│159│A3-42-9F│├──┼─────┼───────┼──────┼───────┤│15│105.6.14│20,000│160│B1-40-10F│├──┼─────┼───────┼──────┼───────┤│16│105.6.14│20,000│161│B2-38-10F│├──┼─────┼───────┼──────┼───────┤│17│106.7.4│20,000│165│A3-42-1F│├──┼─────┼───────┼──────┼───────┤│18│106.7.14│20,000│166│C1-30-3F│├──┼─────┼───────┼──────┼───────┤│19│105.9.30│20,000│181│C3-26-3F│├──┼─────┼───────┼──────┼───────┤│20│105.10.4│20,000│183│B1-40-4F│├──┼─────┼───────┼──────┼───────┤│21│106.2.6│20,000│192│B1-40-13F│├──┼─────┼───────┼──────┼───────┤│22│106.2.6│20,000│193│B1-40-11F│├──┼─────┼───────┼──────┼───────┤│23│105.12.6│20,000│194│B1-40-8F│├──┼─────┼───────┼──────┼───────┤│24│106.2.3│20,000│197│B4-32-4F│├──┼─────┼───────┼──────┼───────┤│25│106.3.20│20,000│199│C1-30-2F│├──┼─────┼───────┼──────┼───────┤│26│106.3.21│20,000│200│D1-22-10F│├──┼─────┼───────┼──────┼───────┤│27│106.4.30│20,000│201│B3-36-1F│├──┼─────┼───────┼──────┼───────┤│28│106.5.16│20,000│202│C1-30-1F│├──┼─────┼───────┼──────┼───────┤│29│106.5.26│20,000│205│C2-28-4F│├──┼─────┼───────┼──────┼───────┤│30│106.7.8│20,000│207│B2-38-4F│├──┴─────┼───────┴──────┼───────┤│總計│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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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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