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7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一號
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右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
法官林麗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7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一號
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甲○右列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
法官林麗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