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度上易字第909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上易字第90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之恐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99年度上易字第909號上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家庭暴力之恐嚇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32號中華民國99年7月2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6352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撤銷。
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事實
一、甲○○係乙○○之兄,二人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
4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甲○○基於恐嚇危害他人安全之犯意,於民國(下同)98年3月25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15日)10時至12時許,在屏東縣潮州鎮調解委員會,以「你走出調解委員會要注意」、「你若出去,我出面叫兄弟」等語,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乙○○,使乙○○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二、案經乙○○訴由屏東縣警察局潮州分局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4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定有明文。本判決所引下列證據,其原屬於傳聞證據部分,檢察官及被告均同意作為證據(見本院卷第26頁),本院審酌該言詞陳述之作成時,並無不法或不當之情形,以之作為證據認為適當,依上開規定有證據能力。
二、訊據被告甲○○否認有上開恐嚇犯行,辯稱:我雖有講這些話,但我並沒有指名道姓,我是針對我爸爸講的,我已向我爸爸道歉云云。惟查,被告有上開恐嚇言詞,業據其坦承不諱;而當天是前往屏東縣潮州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甲○○傷害乙○○傷害案件,後來因雙方沒有共識發生爭執,甲○○以上開言詞恐嚇等情,亦據在場證人即被告之母 陳李春英 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具結證述屬實(見警卷第15頁、偵卷第5頁);又告訴人於本院審理中亦證稱:曾遭被告打傷,所以聽了上開恐嚇言詞會怕等語(見本院卷第38頁)。證人陳李春英、乙○○,或為被告之母、或為被告之弟,自不致無端誣陷被告,是渠等上開證言足以採信。至於證人乙○○於原審證稱:當時我沒有害怕云云(見原審簡上卷第80頁),非但與其於本院所為證述歧異,且倘其未因此而發生畏怖之心,何以提起本件告訴,並於原審判決無罪後聲請檢察官提起本件上訴,足見其於原審上開有利於被告之證述,顯係其他因素一時迴護被告之詞,自不足採信。又被告聲請傳喚其父 陳德照 作證,以證明被告上開恐嚇言詞係對陳德照而為,因事證已臻明確,核無必要。綜上所述,被告有上開恐嚇危害告訴人安全之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查被告與告訴人為兄弟關係,為二親等之旁系血親,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4款所規定之家庭成員。又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之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該法第2條第1款定有明文。核被告所為,係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四、原審未詳為推求,而為被告無罪之諭知,自有未恰,檢察官上訴意旨執此而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將原判決撤銷改判。審酌被告與告訴人為兄弟關係,被告未念兄弟情誼而出言恐嚇,及其犯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查被告雖於84年間因賭博案件,經本院84年度上易字第1987號判處有期徒刑4月,於85年3月2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惟於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被告前科紀錄表可查,其因細故而發生本案,經此偵審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且查被告於本院審理中已與告訴人成立民事上和解,願分期給付告訴人新臺幣2萬元,有本院99年度附民字第94號和解筆錄可查,本院認為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2年,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諭知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五、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2款,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0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李門騫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99年10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王憲義
法官簡志瑩法官邱永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0月28日
書記官鄭翠芬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