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建上易字第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建上易字第25號上訴人龍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國良 訴訟代理人 劉家成 被上訴人鴻斌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于光天 訴訟代理人 于家斌
張競文 律師 洪濬詠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
工程法庭
法官蘇姿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
書記官林家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