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選簡字第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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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選簡字第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農會法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1年度選簡字第1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有銅上列被告因違反農會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1年度撤緩選偵字第1、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有銅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口罩肆盒,均沒收之。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黃有銅之妻 陳意卿 為彰化縣員林市農會第19屆會員代表候選人,黃有銅為使陳意卿能順利當選,竟與陳意卿、 吳鳳昭 (陳意卿、吳鳳昭均另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共同基於對於有選舉權之人交付財物而約其就選舉權為一定行使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10年2月16日14時至16時許,黃有銅、陳意卿、吳鳳昭由不知情之里長 黃德勝 陪同,接續前往如附表所示之地點,向有選舉權之農會會員 黃淑美 、江 黃寶連 、 江賴豆 、 江勸 拜票,並均交付候選人名片及價值新臺幣150元之醫療用口罩50片予上開有選舉權之農會會員,以此方式請求上開農會會員於彰化縣員林市農會第19屆會員代表選舉時投票予陳意卿。
二、前項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可資為佐:㈠被告黃有銅於警詢、偵查中之自白。
㈡證人陳意卿、吳鳳昭、黃德勝、黃淑美、 江黃寶連 、江勸於警詢、偵查中之證言。
㈢證人江賴豆於警詢時之證言。
㈣蒐證照片(選他卷第5頁、第73至75頁、選偵1號卷第15至17頁、第51頁、第135至137頁)。
㈤彰化縣員林市農會第19屆會員代表候選人登記名冊、彰化縣
員林市農會19屆三和農事小組選舉人名冊(選偵1號卷第71至99頁)。
㈥扣案物品照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扣押筆錄、扣押
物品目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選偵1號卷第103至134頁)。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交付財物罪。按所謂「行求」,指行賄人自行向對方提出賄賂或不正利益,以備交付,祇以行賄者一方之意思為已足,不以受賄者之允諾為必要;如行賄者與受賄者就期望之投票行為約定於一定期間內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乃雙方意思表示已合致而尚待交付,則係「期約」;而所稱「交付」,指行賄者事實上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受賄者取得賄賂加以保持或不予返還收受(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104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本件被告與共犯陳意卿、吳鳳昭已交付候選人名片及醫療用口罩50片予如附表所示有選舉權之農會會員,且由外觀即可知被告所交付之物品為醫療用口罩,並無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收受時不知內容物之情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認被告僅構成同條款之行求財物罪,容有誤會(本院已補充告知被告變更後之罪名)。被告與陳意卿、吳鳳昭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於附表編號1至4雖有4次向他人交付財物之行為,但其犯罪時間密接、地點相近,且均在實現同一犯罪目的而侵害一法益,屬接續犯,僅論以一罪。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不思以合法方式為其配偶助選,而為如附表所示之交付財物行為,所為破壞選舉之公平競爭機制,及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被告智識程度為國小畢業、職業為農、子女已成年、現與配偶、1個小孩同住之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關於沒收:扣案之口罩4盒,為被告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對於有選舉權之人交付財物所用之物,依同條第2項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1項、第450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本案經檢察官童志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書記官王心怡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農會法第47條之1農會之選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一、有選舉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二、對於有選舉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三、對於候選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
四、候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
犯前項之罪者,其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犯罪所生之物或犯罪所得,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附表:
編號會員交付地點方式1黃淑美彰化縣○○市○○街000巷0號交予黃淑美之配偶 何振生 2江黃寶連彰化縣○○市○○街000號交予江黃寶連本人3江賴豆彰化縣○○市○○街000號交予江賴豆本人4江勸彰化縣○○市○○街000巷0號交予江勸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