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630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易字第63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0年度上易字第630號上訴人即被告 廖進字 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2353號,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調偵字第335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廖進字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原審以上訴人即被告廖進字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58日,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被告上訴意旨略以:伊並未向告訴人表示要成立蔬果公司,因伊旗下早已有兩家蔬果公司,伊僅告知是法務部監所供應商,為承接法務部業務而想北遷桃園,並要告訴人之夫 黃棟樑 屆時幫忙調度司機,並未承諾讓黃棟樑擔任負責人,沒有將不實資訊給告訴人或其他人,又伊在告訴人隔壁飼養賽鴿參加比賽,告訴人曾出資參加兩次,而一季賽鴿所投入時間約須4至5個月時間,伊如係公務員不可能可在4至5個月時間飼養鴿子並天天在告訴人住處泡茶,而不用上班,證人 楊勝忠 於檢察署作證時證稱知道伊任職於法務部,嗣後才說是告訴人夫婦告知,證詞顯不可信,而證人 許芳銘 也證稱與被告不熟,均是聽人說的,本案只是朋友間之單純借貸、民事糾紛,不能因為剩餘5萬3千5百元之尾款未能一次全部的清償就認定伊詐欺云云。
三、惟查,上訴人即被告廖進字所為詐欺犯行,業據證人即告訴人 黃李瓊霞 於警詢及原審審理時證述明確(見偵15018號卷第3頁反面、原審卷第48頁至第51頁反面),核與證人即告訴人之夫黃棟樑於偵查及原審審理時(見偵15018號卷第28頁至第29頁、調偵335號卷第13頁、偵緝120號卷第30頁、原審卷第52頁至第54頁)證述情節相符,且證人即告訴人友人楊勝忠亦於原審審理時證稱:黃棟樑有說被告在法務部上班等語(見原審卷第55頁),而證人即被告友人許芳銘於原審審理時亦證稱:伊在認識被告時,被告有提過在看守所上班,但被停職,後來聽說有復職等語在卷(見原審卷第56頁),顯見被告確有告知他人是在法務部上班無訛,此外復有被告書寫而交予黃棟樑之便條紙11紙(見調偵335號卷第9之2至9之7頁)其內載明有關蔬果、食品名稱及監所名稱;另證明單(見調偵335號卷第9之8頁)載有被告補寫之「謹呈板橋地檢署鈞鑒」字樣,又交予告訴人之信封袋1個(見調偵335號卷第9之12頁),其地址則書寫「臺北市○○○路○段」之法務部地址(全址為臺北市○○○路○段○○○號),另「貴族世家」便條紙1紙(見調偵335號卷第16之1頁),則有「士林看守所、標單、蔬、水、蛋」字樣,均足徵證人黃李瓊霞、黃棟樑之證詞,洵屬非虛。被告詐欺犯行明確。又證人楊勝忠雖於偵查中證稱被告說自己在法務部上班(見調偵335號卷第14頁),惟其於原審審理時已敘明其係聽聞自證人黃棟樑,而此亦足憑為證人黃棟樑證稱被告有告知係在法務部上班,已如前述,是證人楊勝忠之證詞,尚難認有何不可採信之處;又證人許芳銘固證稱與被告不熟,惟其亦已明確證明被告有告知是在監所上班,亦如前述,被告既可委請許芳銘代拿物品交予告訴人,已非點頭之交,況被告在監守上班一節既屬捏造,則縱有不熟,被告亦非必然不予告知,自不足憑為證人許芳銘證詞不可採信之依據。是被告所執前揭上訴情詞,並無理由,應予駁回。末查被告廖進字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本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1紙附卷可憑,其因一時貪慾,未及思慮致犯本案犯行,惟其已與告訴人達成以3萬元賠償告訴人之合意,並匯款交付完畢,業據告訴人 陳明 在卷(見本院卷第43頁反面),並有匯款單一件附卷可稽,足見被告經本次罪刑之宣告後,已知所警惕,當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前開對其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73條、第368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炳雄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郭雅美
法官洪于智法官李麗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陳禹任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