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181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18115號聲請人甲○○○○○○相對人乙○○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一)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一)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3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經核,係爭附表(二)所示因發票人簽名及金額部分捺有紅色指印,至該簽名及金額部分模糊不清,相對人無從認為是本票上之簽名人,依票據法第5條第1項,無從准許,應予駁回外,餘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30日
高雄簡易庭
法官朱盈吉
一、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中華民國96年10月30日
書記官張義龍┌─────────────────────────────────────┐│附表(一):96年度票字第18115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95年3月21日│5,000元│95年8月7日│95年8月7日│438004│├──┼──────┼────────┼──────┼──────┼────┤│002│95年3月31日│5,000元│95年10月7日│95年10月7日│438006│├──┼──────┼────────┼──────┼──────┼────┤│003│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2月7日│96年2月7日│438012│├──┼──────┼────────┼──────┼──────┼────┤│004│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4月7日│96年4月7日│438014│├──┼──────┼────────┼──────┼──────┼────┤│005│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7月7日│96年7月7日│438017│├──┼──────┼────────┼──────┼──────┼────┤│006│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8月7日│96年8月7日│438018│└──┴──────┴────────┴──────┴──────┴────┘┌─────────────────────────────────────┐│附表(二):96年度票字第18115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95年3月21日│5,000元│95年9月7日│95年9月7日│438005│├──┼──────┼────────┼──────┼──────┼────┤│002│95年3月31日│5,000元│95年11月7日│95年11月7日│438007│├──┼──────┼────────┼──────┼──────┼────┤│003│95年3月31日│5,000元│95年12月7日│95年12月7日│438008│├──┼──────┼────────┼──────┼──────┼────┤│004│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1月7日│96年1月7日│438011│├──┼──────┼────────┼──────┼──────┼────┤│005│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3月7日│96年3月7日│438013│├──┼──────┼────────┼──────┼──────┼────┤│006│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5月7日│96年5月7日│438015│├──┼──────┼────────┼──────┼──────┼────┤│007│95年3月31日│5,000元│96年6月7日│96年6月7日│43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