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85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8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3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853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郭榮華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02年度執字第304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郭榮華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郭榮華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件受刑人行為後,刑法第50條關於數罪併罰要件之規定,雖於民國102年1月8日修正,並於同年月23日公布,自同年月25日施行,將原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惟本件受刑人所犯各罪,均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經比較結果,修正前、後刑法在適用上並無不同,是並無新舊法比較問題,逕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法)即為已足,乃依修正後之現行刑法,就如本件附表所示各刑,定其應執行之刑,先予敘明。
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所適用之法規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80年台非字第473號判例、97年度台非字第505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乃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又附表編號1至5之罪,曾經本院於102年度訴字第305號判決時,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1月,而附表編號6至10之罪,則經本院於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時,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依前開說明,本院就附表所示10罪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自應受該等判決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逾該等判決所定之應執行刑總和5年11月,附此敘明。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9月23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康敏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9月23日
書記官蕭惟瀞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7月│有期徒刑2年7月│有期徒刑2年7月│├────────┼──────────┼──────────┼──────────┤│犯罪日期及時間│102年1月06日下午4時│102年1月13日凌晨3時│102年1月18日凌晨1時│││許│21分許│19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343號│102年度偵字第2343號│102年度偵字第2343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年6月27日│102年6月27日│102年6月27日│├───┼────┼──────────┼──────────┼──────────┤││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判決├────┼──────────┼──────────┼──────────┤││判決確定│102年7月15日│102年7月15日│102年7月15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2492│署102年度執字第2492│署102年度執字第2492│││號(編號1至5應執行有│號(編號1至5應執行有│號(編號1至5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1月)│期徒刑2年11月)│期徒刑2年11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7月│有期徒刑2年7月│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及時間│102年1月19日凌晨0時9│102年1月19日晚上11時│102年1月11日凌晨0時│││分許│39分許│50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及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343號│102年度偵字第2343號│102年度偵字第2527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年6月27日│102年6月27日│102年8月13日│├───┼────┼──────────┼──────────┼──────────┤││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5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判決│102年7月15日│102年7月15日│102年8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2492│署102年度執字第2492│署102年度執字第3048│││號(編號1至5應執行有│號(編號1至5應執行有│號(編號6至10應執行│││期徒刑2年11月)│期徒刑2年11月)│有期徒刑3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及時間│102年1月12日晚上8時│102年1月16日晚上11│102年1月20日晚上10時│││54分許│時許│27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527號│102年度偵字第2527號│102年度偵字第2527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年8月13日│102年8月13日│102年8月13日│├───┼────┼──────────┼──────────┼──────────┤││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判決│102年8月29日│102年8月29日│102年8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3048│署102年度執字第3048│署102年度執字第3048│││號(編號6至10應執行│號(編號6至10應執行│號(編號6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3年)│└────────┴──────────┴──────────┴──────────┘┌────────┬──────────┐│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8月│├────────┼──────────┤│犯罪日期及時間│102年1月21日下午2時│││39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527號│├───┬────┼──────────┤││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年8月13日│├───┼────┼──────────┤││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304號││判決├────┼──────────┤││判決│102年8月29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3048│││號(編號6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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