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抗字第2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停止執行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抗字第241號抗告人 潘素華 相對人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1350號),聲請停止執行,對於民國104年7月17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222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廢棄。
抗告人以新臺幣玖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司執字第四六五○九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就附表所示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四年度補字第一三五○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終結確定前,應暫予停止。
聲請及抗告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抗告人於原審聲請意旨謂:相對人以原審103年度司執字第76679號債權憑證為執行名義,向原審聲請對債務人 高岱 石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岱公司)、 洪清賢 、 潘素香 為強制執行,由原審以104年度司執字第46509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受理,而查封附表所示之動產(下稱系爭動產),惟系爭動產係抗告人所購買,暫存置於執行債務人高岱公司之房屋內,非執行債務人所有。又系爭動產為藝術品,其價值依收集者之個人主觀喜好而定,與一般物品具有較為客觀之價值不同,所賣出之價值差異甚大,一旦由相對人拍賣,不僅難以回復原狀,縱使將賣得之價金返還予抗告人,亦不一定能完全符合系爭動產對於抗告人之價值,抗告人已對相對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現由原審104年度補字第1350號事件(下稱系爭異議之訴事件)審理中,為免損害之擴大,爰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願供擔保聲請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就系爭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
二、按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1、2項定有明文。又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擔保金額而准許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備供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因其另供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或其債權額為依據(最高法院91年度臺抗字第429號裁判意旨參照)。
三、經查,抗告人主張相對人執原審103年度司執字第76679號債權憑證為執行名義,向原審聲請對執行債務人高岱公司、洪清賢、潘素香為強制執行,由原審以系爭執行事件查封系爭動產,惟抗告人認系爭動產為其所有,已向原審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由原審以系爭異議之訴事件審理中等情,有系爭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聲請狀、查封筆錄、系爭異議之訴事件之起訴狀等附卷可稽,依上開規定,抗告人聲請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就系爭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為有理由,應由法院裁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而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就系爭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至於抗告人應提供擔保之金額,本院查系爭動產之價值經鑑定為新台幣(下同)54萬元,有抗告人提出之台信鑑定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附表可稽,而系爭異議之訴事件核定之訴訟標的價額亦為54萬元,有系爭異議之訴事件之裁定書附卷可稽,故系爭異議之訴事件係不得上訴第三審之事件,依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民事通常程序之第一審、第二審案件辦案期限分別為1年4月、2年,是本院預估系爭異議之訴事件終結確定之期間為3年4月,經以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結果,相對人於該段期間因未能及時取償所受之利息損失約為9萬元(計算式:540000元×5%×40月÷12月=90000元),是本件抗告人聲請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就系爭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供之擔保金,以9萬元為適當。原審命抗告人應提供「353萬8250元」為擔保而停止系爭執行事件「全部」之強制執行程序,係訴外裁定,顯屬錯誤,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廢棄原裁定,自為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492條前段、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鄭月霞法官魏式璧法官張國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
書記官周青玉附表:
┌──┬────────────┬─────┐│編號│動產名稱│備註│├──┼────────────┼─────┤│1│大理石屏風(雕龍)一座││├──┼────────────┼─────┤│2│大理石 彌勒佛 雕像一座││├──┼────────────┼─────┤│3│石材雕像(鯉魚)一座││├──┼────────────┼─────┤│4│石材雕像(麒麟)一座││├──┼────────────┼─────┤│5│石材雕像(彌勒佛)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