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351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35188號債權人歐洲世紀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劉信昌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孫美芬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債權人表明其正確名稱為何?(請與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及印章之名稱相符)。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351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35188號債權人歐洲世紀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劉信昌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孫美芬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債權人表明其正確名稱為何?(請與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及印章之名稱相符)。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