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施麗芳選任辯護人黃振源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宏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雅雯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