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06年度彰小字第193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彰小字第193號
上訴人 即
被   告  廖美英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
務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6年6月2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56,478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新台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
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
日起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1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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