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89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邱國旺 律師被告果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4年12月5日
書記官李燕枝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89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邱國旺 律師被告果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范明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4年12月5日
書記官李燕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