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家聲字第5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變賣遺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家聲字第504號聲請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縣榮民服務
處法定代理人乙○○被繼承人甲○○(亡)上列當事人聲請變賣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許可聲請人變賣被繼承人甲○○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聲請程序費用由被繼承人甲○○之遺產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繼承人甲○○於民國94年4月16日死亡,在台灣無繼承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及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聲請人為其法定遺產管理人,並經鈞院以94年度家催字第
315號裁定准對甲○○之繼承人、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公示催告。被繼承人甲○○遺留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現已有大陸地區人民前來聲請繼承,為移交遺產給大陸地區繼承人之必要,請准聲請人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動產標售作業規定變賣被繼承人甲○○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等語。
二、按遺產管理人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管理人經親屬會議之同意得變賣遺產。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時,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由有召集權人聲請法院處理之。民法第1179條第2項後段、第1132條第2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再按被繼承人在台灣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台幣200萬元。第1項遺產中,有以不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成數額。亦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前段、第4項前段所明定。又遺產管理人為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或移交遺產給大陸地區繼承人,有變賣遺產之必要者,應聲請法院許可後辦理。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第8條之1亦定有明文。
三、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被繼承人之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基本資料、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書、本院94年度家催字第315號民事裁定、公示催告報紙、本院97年度聲繼字第28號聲請繼承准予備查函影本各1件、土地所有權狀影本4件為證,自堪信為真實。又本件公示催告繼承人、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申報期間已經屆滿,聲請人為被繼承人甲○○之遺產管理人,依法有為被繼承人甲○○移交遺產之職務,而被繼承人甲○○在台無親屬,無法組成召開親屬會議,因現有大陸地區人民 王淑蘭 聲請繼承,有本院97年度聲繼字第28號函在卷可稽,是聲請人聲請變賣被繼承人甲○○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與前開法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157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家事法庭法官林雯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書記官楊慧伶┌────────────────────────────────────────┐│附表:│├─┬───────────────────────┬─┬─────┬──────┤│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桃園縣│大溪鎮│缺子│缺子│0000-0000│旱│24│全部│├─┼───┼────┼───┼───┼──────┼─┼─────┼──────┤│1│桃園縣│桃園市│ 桃鶯 ││0000-0000│建│49.23│全部│├─┼───┼────┼───┼───┼──────┼─┼─────┼──────┤│1│桃園縣│桃園市│桃鶯││0000-0000│建│14.54│全部│├─┼───┼────┼───┼───┼──────┼─┼─────┼──────┤│1│桃園縣│八德市│高明││0000-0000│建│52.29│全部│├─┼───┼────┴───┴───┴──────┴─┴─────┴──────┤││備考││└─┴───┴──────────────────────────────────┘┌─┬──┬───────┬───┬─────────────────┬─────┐│編│││建築式│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物門牌│樣主要├───────────┬─────┤│││建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築材│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料及房││要建築材料│││號│││屋層數│合計│及用途│範圍│├─┼──┼───────┼───┼───────────┼─────┼─────┤│1││桃園縣大溪鎮仁│1層樓│1層:28.8││全部││││ 義里 27鄰 介壽 路│、磚石│││││││273巷19號│造│││││├──┼───────┴───┴───────────┴─────┴─────┤││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