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2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電信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237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電信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尚有待調查之處,定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四十分於本院第十三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23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謝昀璉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雅文中華民國99年8月23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2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電信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237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電信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尚有待調查之處,定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時四十分於本院第十三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23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謝昀璉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雅文中華民國9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