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1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告甲○○被告丙○○被告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九十二年易字第四三一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右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1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告甲○○被告丙○○被告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九十二年易字第四三一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日右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