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4年度埔簡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埔簡字第90號
原   告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
訴訟代理人  吳春龍
被   告  廖碧雪
       吳冠興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
法官鍾淑慧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書記官連歆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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