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審聲字第38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宣告沒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審聲字第3877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97年度執聲字第366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均沒收。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5年度偵字第7430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
9條之1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5年度偵字第7430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該緩起訴處分書附卷可稽。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據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陳稱:扣案物為伊所有欲出售之物,且均未經商標權人之授權等語(見警卷94年8月29日被告警詢筆錄、見95年度偵字第7430號偵查卷第18頁、第54頁),足認附表所示之扣案物為被告所有供犯罪預備所用之物,揆諸前揭法之所文,聲請人聲請自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
9條之1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2月1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吳佳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7年12月10日
書記官李憶如附表:
┌──┬───────────┬────┬────────────┐│編號│扣案物名稱│數量│商標權人│├──┼───────────┼────┼────────────┤│1│賤兔紅包袋│54個│CLKO育樂股份有限公司│├──┼───────────┼────┼────────────┤│2│中國娃娃餐具│18個│VOOZ公司│├──┼───────────┼────┼────────────┤│3│中國娃娃餐盒│56個│VOOZ公司│├──┼───────────┼────┼────────────┤│4│LV手錶│45只│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5│LV錢包│2個│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6│ 香奈兒 手錶│46只│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7│固喜手錶│6只│固喜歡固喜公司│├──┼───────────┼────┼────────────┤│8│CD手錶│3只│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9│ 布拜里 手錶│4只│布拜里公司│├──┼───────────┼────┼────────────┤│10│百達翡麗手錶│5只│派特飛力浦公司│├──┼───────────┼────┼────────────┤│11│HELLOKITTY手錶│321只│三麗鷗公司│├──┼───────────┼────┼────────────┤│12│HELLOKITTY指甲刀│120支│三麗鷗公司│├──┼───────────┼────┼────────────┤│13│HELLOKITTY吊飾│1個│三麗鷗公司│├──┼───────────┼────┼────────────┤│14│HELLOKITTY照片夾│3個│三麗鷗公司│├──┼───────────┼────┼────────────┤│15│HELLOKITTY30週年精裝│108隻│三麗鷗公司│││9盒│││├──┼───────────┼────┼────────────┤│16│HELLOKITTY電風扇│19台│三麗鷗公司│├──┼───────────┼────┼────────────┤│17│HELLOKITTY計算機│16台│三麗鷗公司│├──┼───────────┼────┼────────────┤│18│HELLOKITTY存錢筒│165個│三麗鷗公司│├──┼───────────┼────┼────────────┤│19│HELLOKITTY手機吊飾│12個│三麗鷗公司│├──┼───────────┼────┼────────────┤│20│HELLOKITTY時鐘│1個│三麗鷗公司│├──┼───────────┼────┼────────────┤│21│HELLOKITTY皮包│263個│三麗鷗公司│├──┼───────────┼────┼────────────┤│22│HELLOKITTY鑰匙圈│225個│三麗鷗公司│├──┼───────────┼────┼────────────┤│23│HELLOKITTY紅包袋│50個│三麗鷗公司│├──┼───────────┼────┼────────────┤│24│HELLOKITTY睡衣│2件│三麗鷗公司│├──┼───────────┼────┼────────────┤│25│小叮噹睡衣│30件│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26│小叮噹電話│1具│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27│小叮噹手錶│2只│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28│小叮噹皮包│1個│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29│小叮噹計算機│120個│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30│小叮噹手機吊飾│21個│小學館股份有限公司│├──┼───────────┼────┼────────────┤│31│豪雅手錶│3只│達格豪雅公司│├──┼───────────┼────┼────────────┤│32│BOSS皮夾│9個│雨果伯斯商標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