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05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0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05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8月1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映佐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吉裕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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