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1年度北簡字第15868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北簡字第15868號
原   告 禾熙故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華天灝
訴訟代理人  李曼君 律師
       鄭昱廷 律師
       陳益盛 律師
被   告 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雅麗
訴訟代理人  林政緯
       蔡坤益
       邱琦瑛 律師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6月24日
臺北簡易庭
法官劉亭柏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6月24日
書記官黃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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