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智易更(一)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智易更㈠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皕富興有限公司兼代表人張麗禨上2人選任辯護人 陳昆明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賴淑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許翠燕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智易更(一)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智易更㈠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皕富興有限公司兼代表人張麗禨上2人選任辯護人 陳昆明 律師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賴淑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許翠燕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