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42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42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訴字第4225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
丁○○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事件,本院於95年6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依兩造簽訂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6條之約定合意由本院管轄,合先敘明。又本件被告丙○○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㈠原告原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商業銀行)
,民國92年6月26日經財政部核准正式與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華商業銀行)合併,國泰商業銀行為消滅公司,世華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並於92年10月27日經經濟部核准登記更名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限公司
㈡被告於92年2月24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英商標準渣打
銀行台北分行之欠款,依約於代償後,前24個月內按代償餘額1.1%計收手續費,第25個月後則依年利率19.7%計算利息。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欠原告13萬4819元(其中本金為12萬6537元)。
㈢被告於92年5月30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中華商業銀行
之欠款,依約於代償後,前24個月內按代償餘額1.1%計收手續費,第25個月後則依年利率19.7%計算利息。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欠原告3萬1257元(其中本金為2萬9334元)。
㈣被告於93年8月5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貸
款28萬元,約定分50期清償,每期應繳7800元,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倘未按期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依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即19.7%計算之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條、第5條之約定,倘延遲繳款經原告暫停被告信用卡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所有債務均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欠原告2萬7834元(其中本金2萬6121元)。
㈤被告於93年8月5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貸
款28萬元,未清償部分24萬800元,按年息14.8%計算利息,約定分60期清償,依年金法按月計付本息,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倘未按期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依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即19.7%計算之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條、第5條之約定,倘延遲繳款經原告暫停被告信用卡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所有債務均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欠原告24萬7688元(其中本金23萬4796元)。
㈥被告於94年5月31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
貸款21萬元,按年息18.5%計算利息,約定分60期清償,依年金法按月計付本息,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倘未按期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依約定條款第
1條之約定,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即19.7%計算之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條、第5條之約定,倘延遲繳款經原告暫停被告信用卡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所有債務均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欠原告22萬2538元(其中本金20萬3443元)。
㈦被告至95年2月2日止,尚積欠信簡易通信貸款49萬8060元、
代償金額16萬6076元,合計共欠原告66萬4136元。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此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簡易通信貸款申請書、簡易通信貸款約定條款、代償卡申請書、代償卡約定條款、帳單影本各一份為證,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依兩造約定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一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6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邱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5年6月20日
書記官池東旭附表一┌────────┬──────────────────┬───────┐│債權金額│利息計算期間│年利率│├────────┼──────────────────┼───────┤│新台幣陸拾陸萬│其中新台幣陸拾貳萬零貳佰參拾壹元自│百分之十九點七││肆仟壹佰參拾陸│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三日起至清償日止│││元│││└────────┴──────────────────┴───────┘附表二
代償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代償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訊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訊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訊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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