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聲字第7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聲字第7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4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74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邱偉寶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1年度執聲字第3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邱偉寶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柒月。
理由受刑人邱偉寶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等情,有臺灣苗栗地方公務詢問記錄表足稽。茲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其聲請為正當。審酌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1至6所示為共同恐嚇取財既遂、未遂罪,附表編號7至11、13所示為販賣第二級毒品罪、附表編號12所示為轉讓禁藥罪,亦即附表編號1至6所示均係相同恐嚇取財罪質案件,附表編號7至13所示均係毒品罪質案件,附表編號1至13係於104年9月至11月密集時間內犯罪,受刑人目前52歲,有工作能力,應給予其有復歸社會更生之可能性,兼衡罪責相當、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及參考受刑人於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對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意見,暨就不同罪質案件及附表編號1至12前曾經定應執行刑之折刑優惠比例,就所宣告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林清鈞
法官郭瑞祥法官簡婉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林書慶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共同恐嚇取財共同恐嚇取財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0月3次犯罪日期104年11月13日104年11月13日,共3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608號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6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判決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1月3日確定判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1月3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98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98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4罪名共同恐嚇取財共同恐嚇取財未遂恐嚇取財未遂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2次犯罪日期104年11月14日①104年11月9日②104年11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608號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6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判決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1月3日確定判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1月3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98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99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56罪名恐嚇取財未遂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4年2次犯罪日期104年11月13日①104年9月22日②104年11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608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判決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2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中高分院最高法院案號106年度上易字第856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1月3日107年8月8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699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6月2次犯罪日期104年9月16日①104年9月21日②104年9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判決日期107年2月27日107年2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8月8日107年8月8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910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2月有期徒刑4年4月2次犯罪日期104年11月3日①104年11月10日②104年11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判決日期107年2月27日107年2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8月8日107年8月8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112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轉讓禁藥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8月8次犯罪日期104年11月1日①104年11月12日,共2次②104年11月13日,共2次③104年11月14日④104年11月15日,共2次⑤104年11月中旬後某日晚間7至8時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苗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883號、併辦案號:105年度偵字第91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386號判決日期107年2月27日107年2月27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107年度台上字第2236號判決確定日期107年8月8日107年8月8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苗栗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231號(編號1至12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附表:受刑人邱偉寶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104年11月15日0時11分至2時10分許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苗栗地檢108年度偵緝字第51號、108年度偵字第532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891號判決日期110年10月6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1年度台上字第351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2月9日是否得為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備註苗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5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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