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76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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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7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769號聲請人 黃士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0年10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支票拾柒紙均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不慎於民國99年11月25日遺失如附表所示支票十七紙(下稱系爭支票),業經辦理掛失止付,前曾聲請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198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並未尋獲系爭支票,且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系爭支票,為此聲請宣告系爭支票無效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又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票據法第19條第1項及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系爭支票前經本院於民國100年3月1日以99年度司催字第1198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上開公示催告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並定申報權利期間為自上開公示催告裁定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
6個月內;而上開公示催告裁定於100年3月16日送達聲請人後,聲請人業於100年3月18日刊登於新聞紙,申報期間迄已屆滿,迄未尋獲系爭支票,亦無人申報權利等情節,業經聲請人提出台灣新生報為證,並經本院調閱99年度司催字第1198號卷證無訛,是聲請人之聲請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0月2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譚德周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6日
書記官鄭永媚┌───────────────────────────────────────────────┐│附表:│├──┬──────┬─────┬──────┬─────────┬───────┬──────┤│編號│發票人│付款人│帳號│票面金額(新臺幣)│發票日(民國)│支票號碼│├──┼──────┼─────┼──────┼─────────┼───────┼──────┤│001│ 謝瓊慧 │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1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2│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2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3│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3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4│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4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5│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5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6│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6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7│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7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8│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8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09│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9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0│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10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1│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11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2│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0年12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3│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1年1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4│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1年2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5│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1年3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6│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000元│101年4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017│謝瓊慧│彰化商業銀│0000000000│11,855元│101年5月12日│EN0000000││││行高雄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