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金訴字第1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金訴字第1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美蕙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38694號、110年度偵字第24046、27299、3713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美蕙無罪。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美蕙明知詐騙集團不法份子為掩飾其不法行徑,避免執法人員之追究及處罰,經常利用他人之金融帳戶掩人耳目,依其智識程度及常識,亦可知若有不相識之人,要求自己需提供帳戶供對方匯入來路不明之大額款項、並指示自己需代為轉帳或領款交付予不相識之人,該款項極可能係犯罪所得之贓款,仍與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人「Stephen」、「馬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共同基於3人以上詐欺取財暨基於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之洗錢犯意聯絡,先由被告於民國109年8月20日某時許提供其所申設之陽信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陽信帳戶)、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國泰帳戶)、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玉山帳戶)予「Stephen」,復由詐欺集團成員分別向附表所示之人,以附表所示之詐欺方法,致附表所示之人均陷於錯誤,分別匯款致前述帳戶內,旋遭被告於附表所示提領時間提領一空。另由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人,使用通訊軟體LINE暱稱「馬克」,向被害人 李菊 娘(下稱 李菊娘 )佯稱寄貨至臺灣遭海關扣押,須購買證明文件使貨物通關,央請李菊娘提供款項 云云 ,致李菊娘陷於錯誤,分別於:
(一)於109年9月14日中午12時許,在新北市板橋火車站北2出口前,交付新臺幣(下同)600,000元與被告,被告並抽取5,000元為報酬,旋依「Stephen」之指示前往新北市○○區○○路000號附近,向某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比特幣幣商購買比特幣匯入「Stephen」指定之比特幣錢包內,以此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去向。
(二)李菊娘於同年月21日下午5時30分許,在新北市板橋火車站北2出口前,交付1,200,000元與被告,被告旋依「Stephen」之指示前往新北市○○區○○路000號附近,向某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比特幣幣商購買比特幣匯入「Stephen」指定之比特幣錢包內,以此掩飾、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去向。
(三)李菊娘於同年月25日上午,前往新竹市遠東商業銀行新竹巨城分行提領3,800,000元,為銀行人員察覺有異報警,李菊娘於同年月25日下午1時55分許,在新北市板橋火車站北2出口前,交付3,800,000元與被告之際,為據報趕至現場之警方當場逮捕等語。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按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條第2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罪事實之存在。因此,同法第308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決書只須記載主文及理由。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即可,所使用之證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故無罪之判決書,就傳聞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本無須於理由內論敘說明(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980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是以被告之自白、證人 邱睿 均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李菊娘及附表所示之人於警詢中之證述、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橫山派出所職務報告、查獲現場照片、李菊娘與被告LINE對話紀錄、被害人與詐騙集團成員之LINE對話紀錄、被告與「Stephan」之LINE對話紀錄、 徐慧美 提供之匯款憑證、對話紀錄、 金立婕 提供之匯款憑證照片、對話紀錄、護照照片、支票照片、送貨單照片、 陳怡潔 提供之匯款憑證、 沈錦雲 提供之匯款憑證、對話紀錄、 張秀英 提供之匯款憑證、 吳羿霆 提供之米勒金退役包裹事宜簡表、匯款憑證、手機照片及對話紀錄、被告陽信帳戶、國泰帳戶、玉山帳戶之客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等作為論據。
四、被告固坦承依「Stephen」之指示,提供帳戶收取附表所示之款項後提領出來及收取李菊娘所交付之款項後,購買比特幣匯入「Stephen」指定之比特幣錢包等情,惟否認有加重詐欺取財及洗錢之犯行,辯稱:「Jeff」在LINE上跟我噓寒問暖,自稱我的丈夫,他說他的船卡在海上,引擎壞掉要修理,說他被海盜挾持、威脅;「Stephen」是「Jeff」朋友,他LINE加我,說他是律師,講一些話讓我相信他,請我幫忙,我沒有意識到這是錯的;那時「Stephen」要修理船的引擎,他說用比特幣幫他買就可以付修理機器的錢;所有提領出來的款項我都有買比特幣,我大概買過5次比特幣等語(本院卷第56至58、124至129頁)。經查:
(一)被告有收取及提領前述款項:附表所示之人遭詐欺集團以附表所示之方式詐欺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匯款附表所示之金額至被告附表所示之帳戶,經被告於附表所示之時間提領;另李菊娘遭詐欺集團以前述方式詐欺後,於前述時間、地點,將前述款項交付被告,為被告坦白承認,與附表所示之人及李菊娘於警詢中之證述相符,且有警員 宋爾凡 109年9月26日職務報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領據、案發現場照片、李菊娘美提供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偵38694卷第17、53至89、99至106、279至290頁)、被告陽信帳戶客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被告國泰帳戶客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偵24046卷一第225至227、231至235頁)、被害人吳羿霆(下稱吳羿霆)土地銀行客戶基本資料及帳戶交易明細、告訴人徐慧美(下稱徐慧美)提供之匯款憑證、存摺影本、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告訴人金立婕(下稱金立婕)提供之匯款憑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護照、支票照片、送貨單照片、告訴人陳怡潔(下稱陳怡潔)提供之匯款憑證、告訴人沈錦雲(下稱沈錦雲)提供之匯款憑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偵24046卷二第13至15、63至86、93至196、199、213至221頁)、被告玉山帳戶客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吳羿霆提供之米勒金退役包裹事宜、匯款憑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偵27299卷第216、226至232頁)等事證可證,此部分事實足以認定。惟被告否認犯行,辯稱是受「Stephen」之指示收款後購買比特幣匯入「Stephen」指定之比特幣錢包內,則本案之爭點即為:被告是否有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之犯意?
(二)本案之被害人證述如下:
1.徐慧美於警詢中證稱:我於109年8月14日在Facebook認識暱稱「 陳長樸 」之人,於109年8月23日互加LINE聊天,剛開始一般朋友聊天,後來雙方是情侣交往的模式在聊天,「陳長樸」稱自己是美國人派駐伊拉克打仗,上級獎賞價值3,000,000美金的黃金,稱美軍基地不可存放個人的黃金,需要有人保管,所以他將運黃金的事交由一位外交官處理,暱稱「AirW.Diplomatservice」之外交官就直接加我的LINE,稱要先將黃金運往中國,要先支付海關的費用9,850美元即300,000元新臺幣,我就於109年9月8日中午12時38分到潭子郵局提款後臨櫃轉匯等語(偵24046卷一第201頁)。
2.金立婕於警詢中證稱:於109年7月15日在Facebook有暱稱「GeorgeYong」自稱英國人之男子加我好友並開始與我聊天,109年07月16日他跟我要LINE並轉由LINE聊天,到109年7月28日開始他自稱「亲爱的我需要您的帮助,我希望您能帮助我转账5,000美元工程师台湾银行帐产。明天我下船时,我会把它还給你。很抱歉打扰您,请相信我,我发誓我会在2天之内尽快还清」,說等機器修復完才能夠賺取美金200萬元支票,如果我幫助他將機器都修好,要將該支票給我並到台灣與我一起過好生活,我向他拒絕後於109年7月30日他又改向我要求美金3000元,又於109年8月1日改向我要求美金2,000元,每次我皆向他表示沒辦法,於109年9月3日GeorgeYong提供了被告國泰帳戶,我向他人借了新臺幣60,000元,以現金轉帳方式匯至上述戶頭等語(偵24046卷一第207至208頁)。
3.陳怡潔於警詢中證稱:我於109年8月15日在通訊軟體FB上認識一名暱稱為「GeorgeSteFan」的男子,並和他加LINE且在LINE上聊天,我跟他為情侣關係,他和我表示因為兒子需要學費,以及他的帳戶遭凍結,退休辦理程序需要錢,故和我借錢,我於109年9月7日以現金臨櫃存款新臺幣116,000元至被告陽信帳戶等語(偵24046卷一第211至212頁)。
4.沈錦雲於警詢中證稱:對方於109年08月25日使用IG帳號chenghan09975主動連繫我,雙方是情侣交往的模式在聊天,對方後來用LINE暱稱「 程涵 」聊天並利用各種理由,稱自己是敘利亞的戰地軍官,並稱要寄給我他的薪水2700,000元美金,他要我幫他保管薪水,結果就有一間自稱是快遞公司LINE暱稱「unitednationmi1itaryt」要求我要匯款包裹稅150,000元美金給公司,但當下我沒那麼多錢,所以我就依對方指示先於109年9月10日臨櫃匯款新臺幣50,000元至對方提供之被告國泰帳戶等語(偵24046卷一第215至219頁)。
5.張秀英於警詢中證稱:我於109年4月在臉書一名男子加我好友,自稱是美軍軍醫,一開始說想認識我,便開始聊天,直到同年7月,他說想要與我結婚及一堆甜言蜜語,之後他又說,他的帳戶沒有辦法使用,所以沒辦法買機票,要我匯款給他,之後我於109年9月11日上午10時5分臨櫃以現金35,000元匯款至對方提供給我之被告陽信帳戶等語(偵37130卷第11至13頁)。
6.吳羿霆於警詢中證稱:我於108年11月初在網路歡歌聊天室認識1名暱稱「兩顆心圖片」的男子,他就加我LINE,該名男子LINE暱稱「愛」,我們在LINE開始談戀愛,說他是美國軍人在阿富汗喀布爾當兵,他就跟我說他沒錢,以幫助他領美軍退役獎金、腳步受傷、貨運領貨海關費用等方式叫我匯款,109年9月8日臨櫃現金匯款205,000元至被告玉山帳戶等語(偵27299卷第93至95頁,偵24046卷一第63至66頁)。
7.李菊娘於警詢中證稱:我透過臉書認識朋友「馬克」,「馬克」因為有意願搬來台灣寄了貨品要我保管,之後我於109年9月10日收到運輸公司LINE通知我的包裹在海關被扣押,需提出證明文件,運輸公司介紹代理商即被告幫我轉付款項到香港,所以我將前述款項交給被告等語(偵38694卷第48至49頁)
(三)依據前述證詞,本案之被害人都是遭到詐欺集團佯裝外國異性透過網路社交軟體搭訕,經過LINE聊天建立感情基礎(情侶、「親愛的」、「要與我結婚」、談戀愛)後,再藉口請求協助的方式詐取財物。
(四)而依據被告前述答辯、警員宋爾凡109年9月26日職務報告(偵38694卷第17頁)及附件被告與「Stephen」之LINE對話紀錄(偵38694第279至290頁),「Jeff」為被告網路交友認識,「Stephen」則是「Jeff」之律師,被告向「Stephen」稱呼「Jeff」為「丈夫」,稱其「丈夫」被海盜挾持、生命受到威脅、聯絡不上很擔心、「我真的很愛他」、需要錢船才能移動、請「Stephen」幫忙寄錢等情,而「Stephen」稱其會處理、要被告不用擔心,並不斷指示被告進行「交易」、「賺錢」才能拯救其「丈夫」,也就是要被告向他人取款後購買比特幣存到「Stephen」指定之比特幣錢包。由此可見,被告也是在網路上認識外國異性,經過LINE聊天建立相當之感情基礎(稱呼對方為「丈夫」、「我真的很愛他」)後,再藉口要求被告配合收取詐欺款項後購買比特幣存入對方指定之比特幣錢包以拯救其「丈夫」,其情節與前述本案被害人受詐欺之模式一致,顯見被告與本案被害人非常有可能是遭同一個詐騙集團用相同的騙術進行詐騙,只是本案被害人被騙的是金錢,被告則遭矇騙當成收取贓款及洗錢的工具。因此,被告究竟有沒有起訴書所指的詐欺及洗錢之犯罪故意,有相當大的疑問。
(五)再依照附件被告與「Stephen」之LINE對話紀錄(偵38694第279至290頁),被告一直很急著要「Stephen」協助聯絡其「丈夫」,而「Stephen」稱需要很多錢來幫助其「丈夫」,叫被告立刻去拿錢他才能去找被告「丈夫」,而被告依指示拿到錢並存到指定的比特幣錢包後,立刻拜託「Stephen」去救其「丈夫」;後來被告又稱其「丈夫」說需要錢,因此立刻詢問「Stephen」是否要做交易,並不斷拜託「Stephen」協助其丈夫:「我非常擔心害怕」、「我真的很愛他」、「我丈夫他現在很需要錢來解決麻煩」,而「Stephen」則不斷安撫被告,要被告等其安排。以上對話內容,可以看出被告是完全相信「Jeff」、「Stephen」等人之說詞,因此非常急於營救其「丈夫」,才會依照「Stephen」之指示進行取款及購買比特幣給「Stephen」,且過程中並沒有任何對話內容涉及詐欺及洗錢,完全看不出被告對於「Stephen」為詐欺集團一事有所認知,難以認定被告有與「Stephen」等人共犯詐欺及洗錢的故意。
(六)綜合上開證據,可以認定被告是受到「Jeff」、「Stephen」等人的愛情詐騙陷阱所騙,才會依照「Stephen」的指示收受本案被害人之款項,並購買比特幣交給「Stephen」。衡諸常情,「Jeff」、「Stephen」等人既然好不容易才騙取被告的信任,自然也不會告知被告實情,讓被告知道他們是詐欺集團成員,專門以愛情為誘餌騙取他人金錢。因此被告辯稱他並不知道「Jeff」、「Stephen」是詐欺集團成員,應該可以相信。因此,對案發前的被告來說,本案被害人所匯入或交付的款項都是他的戀人「Jeff」需要用來購買比特幣的錢,並不是什麼來路不明的款項,他聽從戀人「Jeff」之律師「Stephen」的要求將這些款項拿去購買比特幣交付給「Stephen」,是極其自然的事,主觀上並沒有詐欺或洗錢的犯罪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五、綜上所述,被告是受愛情詐騙所騙,誤認其「丈夫」有危險,需要比特幣才能營救,因此才依照其「丈夫」之律師「Stephen」之指示,收取款項購買比特幣後交給「Stephen」,並沒有詐欺及洗錢之犯意。則檢察官指述被告涉犯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罪嫌所憑之證據,仍存有合理之懷疑,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本院無從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依據前述法條意旨之說明,依法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勝傑偵查起訴,檢察官彭聖斐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黃志中
法官薛巧翊
法官時瑋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楊喻涵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附表(即起訴書附表):
編號被害人詐欺方法匯款時間匯款金額匯入帳戶提領時間提領金額1徐慧美詐欺集團成員以Facebook、LINE暱稱「陳長樸」向徐慧美佯稱其為美國人,派駐伊拉克打仗,因任務運送保管黃金需支付海關費用,向徐慧美借款云云,致徐慧美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8日中午12時38分300,000元被告陽信帳戶109年9月10日720,000元2金立婕詐欺集團成員以Facebook、LINE暱稱「GeorgeYong」向金立婕佯稱其為開普爾船廠人員,為修理船廠機器需借款云云,致金立婕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3日下午3時40分60,000元被告國泰帳戶109年9月7日116,000元3陳怡潔詐欺集團成員以Facebook、LINE暱稱「GeorgeStefan」向陳怡潔佯稱渠等為情侶關係,但因其帳戶遭凍結,為支付兒子學費需借款始可團聚云云,致陳怡潔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7日116,000元被告陽信帳戶109年9月4日中午12時54分50,000元4沈錦雲詐欺集團成員以Instagram暱稱「chenghan09975」、LINE暱稱「chenghan278」向沈錦雲佯稱渠等為情侶關係,為敘利亞戰地軍官,要求沈錦雲為其保管薪水,需代墊稅金云云,致沈錦雲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10日上午11時38分50,000元被告國泰帳戶109年9月10日中午12時2分50,000元5張秀英詐欺集團成員以Facebook向張秀英佯稱為美國軍醫要與其結婚,請其提供機票費用云云,致張秀英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11日上午10時5分35,000元被告陽信帳戶110年5月11日43,279元(銷戶)6吳羿霆詐欺集團成員在網路歡歌聊天室以暱稱「兩顆心圖片」向吳羿霆佯稱為美國軍人在阿富汗服役,請其協助領取退役獎金、貨運海關費用云云,致吳羿霆陷於錯誤而匯款。109年9月8日下午2時40分205,000元被告玉山帳戶109年9月9日上午11時44分205,000元附件:被告與「Stephan」之LINE對話紀錄(見110年度偵字第38
694卷第279至290頁)109年9月21日(週一)被告:你好、我知道今天不應該吵你、可是我還是希望請你幫忙、請那個舉報我的人撤銷舉報請你幫忙謝謝、不然銀行跟警方一直在追問我、我快要交待不下去了(被告傳送拜託之貼圖)被告:你在嗎、你在嗎你到底在哪裡(被告撥打電話但未撥通)被告:你現在在忙嗎?有人叫我去拿錢(被告撥打電話但未撥通)Stephan:現在在這裡被告:我要去拿多少錢、????、可以回答我嗎?Stephan:我確認一下被告:好、我等你Stephan:1,386.被告:新台幣嗎Stephan:去拿錢和聯繫比特幣人被告:一千多萬喔Stephan:(回覆被告:新台幣嗎)是被告:比特人要4點多才會回來Stephan:好,去拿錢被告:確定是1300多萬、??????Stephan:一百萬多被告:0000000嗎Stephan:是被告:全部都交易是這樣嗎Stephan:(回覆被告:全部都交易是這樣嗎)是被告:好我知道了、你有聯絡上我丈夫嗎Stephan:我在這裡等你被告:他都沒有給我訊息我好擔心、(回覆被告:你有聯絡上我丈夫嗎)有連絡上嗎Stephan:我又需要很多錢來幫助你丈夫被告:為什麼Stephan:我會更好的解釋給你,先拿錢被告:我可以請你幫忙一下嗎、可以請那個舉報我的人去撤銷那個案子嗎Stephan:120萬新台幣被告:(回覆Stephan:120萬新台幣)不懂你的意思Stephan:那就是你得到的數量被告:你不是說138萬Stephan:不用擔心,我會幫助你和你的丈夫、(回覆Stephan:120萬新台幣)不,這是金額被告:那我等一下要拿多少錢他會給我多少錢、你不是說0000000嗎Stephan:(回覆Stephan:120萬新台幣)那就是你要得到的數量被告:我等一下直接跟他拿0000000就對了Stephan:現在去拿錢,我需要立即去找你丈夫被告:他還沒有到家我等一下、(回覆Stephan:現在去拿錢,我需要立即去找你丈夫)他到底怎麼了Stephan:打電話給她,問她在哪裡遇到她,得到錢被告:我和他約好了Stephan:????被告:他2點50分會上車,我在車站等他,比特人我約4點Stephan:她說她現在要見你被告:他現在在等車Stephan:好的(被告已收回訊息)被告:我丈夫現在是不是很危險、請你告訴我實話Stephan:我需要再次拯救你的丈夫被告:他現在情況怎麼樣?我一直聯絡不上他,我很擔心很著急、在嗎?比特人問我,我金額告訴他了120萬、我和比特人約4點、????、你在嗎、為什麼都沒有回應Stephan:別擔心,我給你一個承諾,我將幫助他被告:我4點要和比特人交易、你要在喔Stephan:(回覆被告:比特人問我,我金額告訴他了,120萬)好的被告:我現在準備一下到車站去等他Stephan:好的被告:你有聯絡上我丈夫了嗎Stephan:不用擔心你的丈夫,我會照顧的被告:他是不是現在很危險Stephan:你為什麼不能聽我說的話,不要擔心我會照顧他的被告:好聽你的話、等一下可能比特人會要錢包,我會隨時call你Stephan:好吧,我會和你在一起被告:好那我就放心了Stephan:????被告:還在車上、我現在好緊張喔Stephan:你有錢了嗎?被告:還沒有拿到Stephan:(回覆被告:我現在好緊張喔)不,我和你在一起被告:因為送款人住在鄉下,所以要花一點時間出來、我剛剛又接到檢方的電話、我快要瘋掉了Stephan:聽著,我要處理,我向你保證、相信我被告:我一直以來都很相信你、可是檢方一直都不放過我、他們都一直嚇我Stephan:我會處理所有的被告:好我會堅持住、可是我不曉得我可以撐多久Stephan:我會處理所有的被告:好、我真是內憂外患一團亂Stephan:我知道要冷靜被告:我現在根本靜不下來、這段時間給我的壓力太大了Stephan:我會解決的被告:好的Stephan:現在有錢了嗎?被告:他還沒有到我還在等他Stephan:好的、???被告:他還沒到、我已經在這邊等很久了Stephan:好被告:錢包、0000000=3.508BTC、我來不及照相直接交易可以嗎、錢包、我要錢包Stephan:你需要拍照被告:可是現在外面人那麼多Stephan:19sFWK6sxTNG4NNSLJ2PY2glecoxQHPxHs被告:我想辦法Stephan:當你一個人呆著的時候就快點被告:好我盡量想辦法避開人群(被告傳送一張紙袋內裝著大量鈔票的照片)被告:再回程、晚上就會跟他見面Stephan:時間?去見他、????被告:現在Stephan:你現在和他在一起嗎?被告:是的(被告傳送一張已發送3.508BTC的錢包轉帳圖片)被告:收到了嗎Stephan:我檢查一下、得到它了、??被告:成功了是不是、我緊張死了Stephan:是的,我有硬幣被告:那你現在要去找我丈夫了是不是(被告傳送拜託你了的貼圖)(被告傳送麻煩你了的貼圖)Stephan:(回覆被告:那你現在要去找我丈夫了是不是)是被告:一切都拜託你了,趕快把它救回來、找到他先給我的訊息好嗎、不要讓我擔心害怕(被告傳送拜託之貼圖)被告:我們保持聯絡好嗎(被告傳送拜託之貼圖)被告:我已經三四天沒有他的消息了、我快要急死了(被告傳送哭泣之貼圖)109年9月22日(週二)Stephan:那麼晚才回復很抱歉、這是因為你丈夫的情況,這就是他很快要與您聯繫的原因被告:你有、你有見到他了嗎、他的船可以動了嗎、(回覆Stephan:這是因為你丈夫的情況,這就是他很快要與您聯繫的原因)他的情況怎麼樣Stephan:??被告:他現在安全嗎、(回覆Stephan:??)不懂、你為什麼都不跟我講清楚、我知道你很忙可是我很著急(被告撥打電話,通話1秒鐘)被告:?????Stephan:不要著急、你丈夫要跟你說話被告:什麼時候、(回覆Stephan:你丈夫要跟你說話)現在嗎還是什麼時候Stephan:你不相信我嗎?被告:相信、他到底怎麼了啦、他到底怎麼了啦Stephan:別擔心,我向你保證,他很快就會和你說話被告:你要我等多久、我快要瘋掉了Stephan:我告訴過你不要擔心他會和你說話(被告傳送哭泣之貼圖)Stephan:是他會和你說話的承諾被告:請你告訴我他的船動了嗎(被告傳送哭泣之貼圖)被告:今天還要做交易嗎(被告撥打電話但未接通)被告:你在嗎?你在嗎?(被告傳送疑問之貼圖)被告:你在嗎?Stephan:是被告:今天還有沒有要做交易、我丈夫今天還需要一些錢、你今天可以再寄一些錢給他嗎(被告傳送拜託之貼圖)被告:你在嗎Stephan:是被告:今天有要做交易嗎Stephan:我要通知你被告:我丈夫他今天還需要一些錢、好、好Stephan:是的我知道被告:他現在很急Stephan:我知道一旦我要你去賺錢,我會盡快通知你被告:好要快Stephan:好的被告:謝謝你Stephan:別客氣被告:我今天不會亂跑我會等你Stephan:不,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會在一周結束前通知你(被告收回訊息)被告:可是他要快、他跟我說他生命受到威脅Stephan:我已經和他商量了一點時間被告:可是他今天就是跟我這樣講啊Stephan:我知道你丈夫知道我會永遠幫助他被告:但是他今天就需要錢、你可以想辦法寄一點錢給他嗎Stephan:別擔心,我會和他說話,你應該相信我被告:他說今天如果沒有錢的話他會死Stephan:別擔心,我會處理的被告:拜託你了、一切一切拜託你了、救救他Stephan:好的被告:我不能失去他Stephan:我知道你不會失去他相信我被告:但是他今天需要錢救命Stephan:我說不用擔心被告:好、你好、不知道你有沒有寄錢給我丈夫,因為海盜要求越來越大他現在很危險、求求您快點救他,我不能失去他(被告傳送拜託之照片)Stephan:我會救他的,不用擔心、你有我的話被告:我非常擔心害怕Stephan:不,我會處理被告:不要他失去生命Stephan:我會救他的被告:我相信你,一切拜託、希望你可以快一點Stephan:你不用擔心被告:好我聽你的話,可是還是很擔心(被告傳送哭泣之貼圖)Stephan:別擔心被告:我真的很愛他,他知道Stephan:我知道你知道被告: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Stephan:冷靜點,我會救他被告:好(被告傳送拜託之貼圖)被告:我知道我們麻煩你很多,由心中的感激您Stephan:不用擔心,我會處理的被告:這份恩情是一輩子的、我會銘記在心109年9月23日(週三)Stephan:你好、我要你拿六十三萬台幣(Stephan撥打電話通話2秒)Stephan:你需要馬上去拿被告:去哪裡拿Stephan:+000000000000、打電話給那個人,告訴你想得到的那個人被告:好Stephan:一旦你撥打了電話,讓我知道被告:我電話打了,他就叫我說給他帳號、而且他一直狀況外、他一直問我是誰Stephan:你什麼意思?被告:那個人問我的話我告訴你Stephan:(回覆被告:他一直問我是誰)不要回答被告:我沒有回答、而且我告訴他要跟他當面拿現金、他跟我說他在上班、要用轉帳的、好奇怪喔Stephan:告訴她你要錢被告:我有告訴她我也要錢啊Stephan:你有什麼手段可以用來賺錢嗎?被告:不懂Stephan:也許我們應該用你兒子的帳戶有一點錢、你怎麼看?被告:不行他是個學生Stephan:告訴這個人你不會為了浪費錢而浪費時間被告:不要讓他跟我一樣被凍結了那就完蛋了、他就一直詢問我是誰啊帳號多少、是誰叫他教我打給他的Stephan:你兒子的帳戶不會被凍結,因此可以存入大量資金、不要回答別人問的任何問題被告:要不要請上次給我錢的那個人、再請他送一次Stephan:你什麼意思?被告:我是說前兩次、我跟他拿錢的那個人比較好拿比較好溝通Stephan:是的,我知道,但這是不同的、讓我們利用您兒子的帳戶,錢可以入帳嗎?被告:那怎麼辦呢我剛剛打的那個電話那個人又問我好多害我都回答不出來Stephan:你需要告訴她,你的生意就是賺錢,僅此而已被告:請問一下那你有告訴她我要拿錢嗎、因為他一直我問我說是誰叫他叫我跟他拿錢了Stephan:只是為了讓您像往常一樣獲得金錢被告:我又打了一次他問我說是誰叫我跟他拿錢的Stephan:請稍等,我會告訴您何時給他回電被告:好、?????Stephan:她會打電話給你被告:好、他沒有打電話給我耶、怎麼辦(被告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稍等、再打給她被告:好、他還是不給我拿錢、他說這個資金來路不明、你在嗎、(文字遭遮擋)現在怎麼辦Stephan:別擔心,不要再打來被告:是不要再打給他了是不是、他說我會有危險、真的嗎Stephan:不要跟她說話,她只是想拿我們的錢,而不是把錢還給我們被告:好那我知道了、他是嚇我的Stephan:別害怕,我之前已經告訴過你被告:好我會聽你的Stephan:她正試圖拿走寄給她的錢被告:他怎麼可以那麼壞Stephan:她想拿那些不屬於她的東西被告:那個女人怎麼那麼壞呢、他不曉得這是救命的錢嗎Stephan:她想拿走那些不屬於她的錢被告:喔,那他也不應該這樣嚇我Stephan:他因為錢想嚇YOU你被告:喔、那接下來該怎麼辦Stephan:別擔心,先離開她(被告收回訊息)被告:那他有我的電話號碼怎麼辦、真糟糕我連信用卡現在都沒有辦法用Stephan:別擔心被告:我只是搞不清楚為什麼我帳戶被凍結連信用卡也會停止使用、我要信用破產了嗎、我並沒有犯罪阿為什麼會這樣子咧、真是一團亂該怎麼辦Stephan:你為什麼要問所有這些問題?是因為她告訴她試圖告訴你不正確的事情,因為她拿著我們的錢被告:不是我剛剛要使用信用卡才知道說我連信用卡都不能用Stephan:不用擔心,我會再次通知你被告:好Stephan:她想從我們這裡偷東西被告:是壞蛋Stephan:是的,別擔心,我會通知您被告:好、檢方又要約談我了、我該怎麼辦、我被檢調單位逼到快要沒有路走了、他們叫我要誠實、我不知道什麼辦了、快要被逼死了、請你給我一點意見看我怎麼回答、好想去撞牆自殺死一死、我怎麼會陷入這種危機呢Stephan:聽我說,你需要輕鬆地與他們交談被告:他們約談了我1個小時、一直叫我說出實情、叫我一定要誠實告知、不告訴他們說我什麼都不知道Stephan:你必須與他們仔細交談,現在我正試圖安撫你的丈夫被告:好,我盡量堅持109年9月24日(週四)被告:你好、你在嗎Stephan:是(被告收回訊息)被告:昨天的事解決了嗎、我知道你相當忙碌,但是昨天那個人會不會找我麻煩(被告傳送疑問之貼圖)被告:你在嗎?Stephan:你好,抱歉我遲到了我一直在和你丈夫在一起他在我脖子上被告:能夠敘述會幫他解決嗎Stephan:你丈夫說他想死被告:他也是這樣跟我說怎麼辦Stephan:你什麼意思?被告:他說(文字遭遮擋)麻煩怎麼辦、你不是說會安全把他帶回來嗎Stephan:別擔心,我正在做某事,這樣我就可以給你錢被告:你會安全把他帶回來嗎Stephan:是的,我會安全地帶他回家、是的,我向你許下了諾言,我將把他安全地帶回來被告:我現在也很著急Stephan:不要著急(被告已收回訊息)被告:可是我丈夫他現在很需要錢來解決麻煩(Stephan訊息遭遮擋)被告:可是現在真的是很煎熬啊Stephan:我知道這就是為什麼我會盡力將事情做好被告:一切就拜託你們了、希望可以趕快結束這一切Stephan:我知道我不會讓你失望被告:因為他現在很痛苦我也很痛苦Stephan:我知道我正在做的所有事情被告:我真心誠意的謝謝你知道你的辛苦(被告傳送麻煩你了的貼圖)被告:明天有要做交易嗎Stephan:我會通知你被告:好、他的事情進行得還算順利嗎Stephan:不用擔心,讓我通知您被告:好的、不曉得還要花多久的時間Stephan:別擔心,我會通知你109年9月25日(週五)Stephan:你好被告:你好Stephan:他們很快就會達成協議、所以我只想你準備好被告:你說他們要回來了、是不是這個意思、你要我準備什麼Stephan:我的意思是,這是一筆交易,我會告訴你何時該拿錢被告:喔了解、不好意思因為你打的字有的是簡體字,我看會會錯意Stephan:好吧,我會盡快通知你被告:好、怎麼還沒有消息、(文字遭遮擋)金額是多少Stephan:稍等被告:好Stephan:0000000000、568,200、叫那個號碼去拿那個數目被告:那那個李菊娘、有通知我他要上來拿錢給我、是怎麼回事、(回覆Stephan:0000000000)這個號碼我不認識Stephan:你什(文字遭遮擋)被告:他打電話給我的、就是住在 竹東 鄉下那位太太Stephan:哦,是的,她也要給你錢、這是另一筆交易被告:(回覆Stephan:0000000000)我是現在打電話給這個人嗎Stephan:試著打電話聯絡她,問她在哪裡、堅持(文字遭遮擋)被告:好Stephan:(回覆被告:就是住在竹東鄉下的那位太太)打電話給她,問她她在哪裡?被告:(回覆Stephan:打電話給她,問她她在哪裡?)他現在正在等車這個人很友善、(回覆Stephan:打電話給她,問她她在哪裡?)我要跟她拿多少錢Stephan:那你現在要錢嗎?被告:(回覆Stephan:那你現在要錢嗎?)我不懂你的意思Stephan:大約三百萬被告:李菊娘要送0000000給我嗎Stephan:等一下,讓我確認一下被告:好、竹東的那個李菊娘太以經上火車了、我到底要跟她拿多少錢趕快告訴我、快點快點我準備要去車站了Stephan:我只想確認確切的金額,即三百萬以上被告:他如(文字遭遮擋)我不知道怎麼講Stephan:那些她問妳?被告:他會問我金額啊、才會給我金錢Stephan:告訴她那是三百萬被告:好、先聯絡比特人、請他下午過來Stephan:與比特幣人約會被告:知道了Stephan:好吧,我會等你的,被告:OK、我準備出門了Stephan:好被告:我一直聯絡比特人比特人都沒有給我回消息耶怎麼辦Stephan:你有錢嗎?(被告傳送自己在板橋車站前之照片)被告:我已經在拿錢的地方等送錢的人了,他應該馬上就到了Stephan:好吧,仍然嘗試聯繫他將要回復您的比特幣人被告:知道了我一直在聯絡他Stephan:我告訴你上一次你應該得到他的電話被告:他不給我電話、我打LINE他也沒接Stephan:每當你再次與他見面時,嘗試獲取他的電話號碼被告:我再試試看Stephan:好的、????被告:我拿到錢了Stephan:拍照並立即發送給我(被告傳送大量鈔票之照片)Stephan:總計多少錢?比特幣人現在已經聯繫您了嗎?被告:我不知道、總共四困(捆)Stephan:超過三百萬、你回家了嗎?被告:那現在嘞Stephan:???被告:還沒到家、剛見面碗(完)Stephan:比特幣人已經聯繫您了嗎?被告:還沒、我先回家Stephan:你回家了嗎?總錢是380萬、???、你在那裡嗎?你好被告:在路上、還沒確認、車子有點怪怪的Stephan:好的被告:比特幣人沒有回我消息怎麼辦Stephan:他還沒有回復你嗎?被告:對他沒有回我Stephan:您不知道在哪裡可以看到比特幣男子?、他現在回答你了嗎?被告:沒有被告:(文字遭遮擋)沒有跟我聯絡Stephan:聯繫我剛給您的電話號碼,這也是一個比特幣人、打電話給他,他也可以幫助您交易、你理解嗎?、??、你在那裡嗎?被告:(回覆Stephan:0000000000)我現在聯絡這個人做交易嗎Stephan:(回覆被告:我現在要聯絡這個人做交易嗎)是、總錢是3.8被告:他怎麼一直叫我等一直等我要等到什麼時候、快點回答我呀Stephan:你有聯繫他嗎?被告:有啊我聯繫他了啊Stephan:您告訴他要購買的金額嗎?被告:我有告訴他金額了Stephan:那他怎麼說?被告:他告訴我說要去換幣Stephan:在線給他寫信那個號碼在線被告:(回覆Stephan:在線給他寫信那個號碼在線)不懂Stephan:(回覆被告:他告訴我說要去換幣)怎麼樣?被告:他只要我先用一半、他一直問我說錢怎麼來的Stephan: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這裡和他聊天被告:我沒有辦法跟他聊天他是用打電話的Stephan:告訴他這是你的錢,他不應該擔心任何事情被告:好Stephan:你可以在這裡和他聊天並與他聊天、他有沒有告訴過你在哪裡也可以見面?被告:我告訴他在哪邊等他了、他叫我等1個小時Stephan:好吧,用所有的錢去買硬幣,告訴他不要害怕被告:好Stephan:我會等你的被告:好Stephan:如果他要回應,仍然會嘗試與您的比特幣人聯繫被告:知道了Stephan:我正在等待你的回應被告:(回覆Stephan:0000000000)他說他快到了Stephan:好的被告:錢包、錢包Stephan:IDtSSPPTebWoJWR3MfL55N4Q35o3CWcjutStephan:他現在和你在一起嗎?被告:是的Stephan:好的、費率是多少?、???、你在那裡嗎?、你在那裡嗎?(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你在哪?、????、你知道當我無視我的時候我不喜歡它(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你還好嗎?、?????被告:剛剛在忙Stephan:你讓我和你的丈夫擔心、什麼地方出了錯?(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您需要告訴我哪裡出了問題嗎?發生了什麼事我一直信任你,我一直和你在一起109年9月26日週六Stephan:你在哪?、????(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被告:在家裡、睡著了Stephan:您沒有匯款?、????、怎麼了?你只是不理我(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你好(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怎麼了?從昨天開始,你沒有告訴我任何積極的事情,相反,你一直沒有說話、你能告訴我什麼地方錯了嗎?(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撥打電話但未接通)Stephan:希望您一切都好,您還不能跟我說話怎麼了?您需要告訴我哪裡錯了嗎?你從來沒有忽略過我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