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六六號
原告 林國盛 即 盛雨 企業行訴訟代理人 向文英 律師被告景輝園藝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瑞成 律師複代理人 林祈福 律師
黃厚誠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李銘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歐貞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