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補字第76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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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消債補字第7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清算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消債補字第763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正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清算,漏未提出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爰限期命補正,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三、另查附表二所列載事項,與清算程序暨免責或不免責有關,請併補提供本院參酌。
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民事庭法官張良華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秋菊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g2;附表一:
┌───────────────────────────┐│㈠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㈡協商成立後,有不可歸責於己致不能履行協商條件之事證。│├───────────────────────────┤│㈢聲請人從事營業活動,於聲請人聲請前一日回溯五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營業人營業稅額申報書及五年內營業活││動平均每月營業額之證明文件。(應陳報營業活動之名稱)│├───────────────────────────┤│㈣提出台中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遞狀須知附件之「債務人財產清││單、債務人配偶財產清單、所得及收入清單、生活必要支出││清單」,並應詳列下列事項:││①債務人財產清單:應提出所列財產之相關證明文件。若無任││何財產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②聲請前二年(即自95年12月至97年11月)之收入數額:例如││薪資、佣金、獎金、政府補助金、贍養費等之數額、原因、││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③聲請前二年(即自95年12月至97年11月)之必要支出數額││(應扣除配偶或其他同居家屬分擔額):例如膳食、教育、││交通、醫療、賦稅、扶養費支出等之數額、原因、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如係水、電、瓦斯、電信費等,提出最近││六個月之帳單明細即可)│├───────────────────────────┤│㈤依債權人人數提出「台中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遞狀須知附件之││債務人財產清單、所得及收入清單、生活必要支出清單、債││權人清冊」之繕本。│├───────────────────────────┤│㈥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債務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㈦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所核發之債務人最近二個年││度之所得資料清單。│├───────────────────────────┤│㈧聲請人配偶 陳韋仲 最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核發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g2;附表二:(本院消債專區有空白表格,可列印填寫)┌───────────────────────────┐│㈠小規模營業聲請人之簡單損益表。│├───────────────────────────┤│㈡財產、收入與支出總額彙總表。│├───────────────────────────┤│㈢財產增減變動表。│├───────────────────────────┤│㈣更生償還計畫草案。│├───────────────────────────┤│㈤償還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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