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上訴字第4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誣告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上訴字第436號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莊慶洲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誣告案件,不服台灣苗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704號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4月15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廖柏基法官吳進發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安茹中華民國9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