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公司重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整字第1號聲明異議人雅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即重整人甲○○
乙○○丙○○相對人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壬○○相對人丁0000000法定代理人戊0000000代理人 楊美玲 律師複代理人 陳曉鳴 律師相對人雅邦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相對人雅新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相對人雅新電子線路板(東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相對人祥發電子(東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相對人雅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相對人雅新電子線路板(蘇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相對人德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辛○○上列當事人間雅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件,聲明異議人就相對人所申報之債權提出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丁00000000000000(Malaysia)sdn.Bhd、雅邦電子(東莞)有限公司、雅新電子(東莞)有限公司、雅新電子線路板(東莞)有限公司、祥發電子(東莞)有限公司、雅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雅新電子線路板(蘇州)有限公司、德基管理有限公司申報如附表所示之債權,不得列入重整債權。
其餘異議(即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駁回。
理由
一、按重整監督人,於權利申報期間屆滿後,應依其初步審查之結果,分別製作優先重整債權人、有擔保重整債權、無擔保重整債權人及股東清冊,載明權利之性質、金額及表決權數額,於第289條第1項第2款期日之3日前,聲報法院及備置於適當處所,並公告其開始備置日期及處所,以供重整債權人、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查閱。又有異議之債權或股東權,由法院裁定之。就債權或股東權有實體上之爭執者,應由爭執之利害關係人,於前項裁定送達後20日內提起確認之訴,並應向法院為起訴之證明;經起訴後在判決確定前,仍依前項裁定之內容及數額行使其權利,公司法第298條第1項、第299條第2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由前揭意旨觀之,公司法第299條第2項規定有關重整債權異議之裁定,並無實體上之確定力,法院審查異議權或股東權之範圍應僅就該項有異議之債權或股東權為形式審查,而不及於實體之爭執;實體上有爭執之利害關係人,應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提起確認之訴以確定其實體上之爭執。
二、異議意旨略以:相對人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下稱「文曄公司」)有溢報債權金額之情,其餘相對人則有債權憑證不足或未提出直接債權憑證,致無法確認債權金額等情。重整監督人無從審認,爰聲明異議等語。
三、相對人丁00000000000000(Malaysia)sdn.Bhd(下稱「S-harp公司」)陳述意見略以:伊已於民國96年12月12日提出相關發票,向重整監督人申報債權,而聲明異議人與其集團子公司間既為併存債務承擔關係,自應將Sharp公司之債權列為重整債權等語。
四、經查:㈠文曄公司部分:文曄公司所申報債權金額其中美金386元之
部分,聲明異議人主張為溢報金額,而就其債權額有所爭執。從而聲明異議人與文曄公司間之債權金額究為若干?是否有溢報等情事?即有疑義,核屬實體上之爭執,依首開說明,應另以訴訟予以認定,本院尚不得就實體事項予以審酌。從而,本件聲明異議人主張文曄公司對於聲明異議人之債權不存在,請求剔除相對人申報之債權美金386元等情,本院礙難准許,其異議應予駁回。
㈡其餘相對人之部分:其等雖於權利申報期間向聲明異議人之
重整監督人提出債權證明文件申報債權,惟其等有未提出直接債權憑證,或所提出之債權文件不足之情形,本院尚無法形式上認定其等確為聲明異議人之債權人,或確實之債權金額。重整監督人自亦無從依前開規定認列為重整債權,是此部分異議應為有理由,其餘相對人所申報之債權應不得列為重整債權。
五、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5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怡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7年5月14日
書記官鄒文南附表:
┌────┬────────────────┬───────────┐│債權編號│債權人│申報金額│├────┼────────────────┼───────────┤│0239│丁00000000000000(Malaysia)│美金526,616.42元│││sdn.Bhd││├────┼────────────────┼───────────┤│0338│雅邦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美金55,265,378.88元│├────┼────────────────┼───────────┤│0339│雅新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美金26,813,422.6元│├────┼────────────────┼───────────┤│0340│雅新電子線路板(東莞)有限公司│美金37,159,740.88元│├────┼────────────────┼───────────┤│0341│祥發電子(東莞)有限公司│美金103,388,196.49元│├────┼────────────────┼───────────┤│0342│雅新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美金16,478,718.24元│├────┼────────────────┼───────────┤│0343│雅新電子線路板(蘇州)有限公司│美金6,893,533.40元│├────┼────────────────┼───────────┤│0366│德基管理有限公司│美金54,12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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