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88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88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1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882號聲請人 徐陳玉森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司催字第89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2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月1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幸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
書記官蔡佳容┌─────────────────────────────────────────────┐│股票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1│1000││├──┼──────────────┼──────────────┼───┼────┼───┤│0002│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86NX7963-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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