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1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簡上字第1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156號上訴人 沈世澤 訴訟代理人 謝菖澤 律師被上訴人 黃馨慧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淑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書記官林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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