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2年台聲字第4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台聲字第四二0號
聲請人甲○○Her
丙○○Wil共同代理人 蔡淑明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蘇茂秋
法官徐璧湖法官朱建男法官蘇達志法官沈方維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
A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2年台聲字第4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聲請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台聲字第四二0號
聲請人甲○○Her
丙○○Wil共同代理人 蔡淑明 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蘇茂秋
法官徐璧湖法官朱建男法官蘇達志法官沈方維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