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拍字第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273號聲請人臺南市新化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孫佳逸 相對人 李姝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同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次按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亦規定甚明。
二、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 蘇日興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向聲請人所負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透支、貼現、承兌、票據、墊付應收款項、保證、開發國內外信用狀、進出口押匯、應收帳款承購、代墊保證款項、信用卡消費款等授信債務及損害賠償、代墊保險費、代墊管理費等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5,0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1年7月15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嗣第三人蘇日興於101年7月19日向聲請人借用4,000,000元,借款期間自101年7月19日起至121年7月19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自101年12月19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3,916,665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雖於102年4月26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惟聲請人之抵押權係在信託登記前即已設定,依前開說明,不受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之限制,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據等件影本及還款明細、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及第三人蘇日興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及第三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2年9月12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102年度司拍字第273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臺南市○○○區○○○段│824│建│89.01│全部│└──┴───┴────┴───┴──┴─┴────┴──┘┌─────────────────────────────────────┐│附表(建物)︰102年度司拍字第273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四│騎│合│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材料及││││││││範│││號││││││││││單│││││││房屋層數│層│層│層│層│樓│計│位│圍│├──┼─┼──────┼────┼────┼─┼─┼─┼─┼─┼─┼─┼─┤│001│10│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安│4層樓房│37│54│54│54│16│21│平│全│││1│長溪路1段57│南區頂安│鋼筋混凝│.4│.4│.4│.4│.9│7.│方│││││號│段824地│土造│6│4│4│4│9│77│公││││││號││││││││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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