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0年度訴字第1055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0年訴字第105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廢棄物清理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五五號
原告長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 王奕棋 律師
盧俊誠 律師被告高雄縣田寮鄉公所代表人乙○○訴訟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因廢棄物清理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陳光秀法官林石猛法官呂佳徵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院書記官謝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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