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127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1277號聲請人 藍順發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6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8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賴秋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書記官黃國焜┌───────────────┐│附表:108年度除字第1277號│├───────────────┤│發行公司:助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數│├───────────┼───┤│087ND0000000-0│1000│├───────────┼───┤│087NX0000000-0│200│├───────────┼───┤│088NX0000000-0│240│├───────────┴───┤│合計:3張,1,440股│├───────────────┤│發行公司: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數│├───────────┼───┤│086ND0000000-0│1000│├───────────┼───┤│084NX0000000-0│50│├───────────┼───┤│086NX0000000-0│8│├───────────┴───┤│合計:3張,1,058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