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680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訴字第6803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丁○○
丙○○ 葉坤林 被告甲○○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事件,本院於95年2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依兩造簽訂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6條之約定合意由本院管轄,合先敘明。又本件被告甲○○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㈠原告原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商業銀行)
,民國92年6月26日經財政部核准正式與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華商業銀行)合併,國泰商業銀行為消滅公司,世華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並於92年10月27日經經濟部核准登記更名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限公司。
㈡被告於91年5月16日與原告成立信用卡使用契約,並領用如
附表二所示之信用卡。依約被告就使用系爭信用卡所生之債務,負全部給付責任;被告領用系爭信用卡後,即得於各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14條、15條之約定,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原告全部清償,或以循環信用方式繳付最低應繳金額,持卡人若未依限繳付或未繳最低應繳金額,或繳付款項未達原告所定最低應繳金額者,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15條、21條、22條之約定,除喪失期限利益外,應另行給付債權人按年息19.7%計算之利息。被告至94年10月
26日止,尚欠原告新台幣(下同)2萬7758元(其中本金2萬5996元)。
㈢被告於92年11月5日以代償卡代付其於訴外人富邦商業銀行
之欠款,依約於代償後,前24個月內按年利率1.1%計算之手續費,第25個月後則依年利率19.7%計算利息。被告至94年10月26日止,尚欠原告26萬5180元(其中本金為25萬4004元)。
㈣被告於93年5月31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
貸款28萬元,約定分50期清償,依年按月應繳7800元,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倘未按期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依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即19.7%計算之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條、第5條之約定,倘延遲繳款經原告暫停被告信用卡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所有債務均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4年10月26日止,尚欠原告4萬0998元(其中本金3萬8400元)。
㈤被告於93年5月31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
貸款28萬元,未清償部分22萬9600元,按年利率14.8%計算利息,約定分60期清償,按月計付本息,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倘未按期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依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即19.7%計算之利息,依約定條款第4條、第5條之約定,倘延遲繳款經原告暫停被告信用卡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所有債務均視同全部到期,被告至94年10月26日止,尚欠原告23萬8342元(其中本金22萬6600元)。
㈥被告至94年10月26日止,尚積欠信用卡帳款2萬7758元、簡
易通信貸款27萬9340元,代償金額26萬5180元,合計共欠原告57萬2278元。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此提起本件訴訟,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財政部核准函、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債權明細查報表、信用卡申請書、簡易通信貸款申請書、簡易通信貸款約定條款、代償卡申請書、代償卡約定條款、帳單影本各一份為證,堪信為真實。從而原告依兩造約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一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邱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
書記官池東旭附表一
┌────────┬────────────┬───────┐│債權金額│利息計算期間│年利率│├────────┼────────────┼───────┤│新台幣伍拾柒萬貳│其中新台幣伍拾肆萬伍仟元│百分之十九點七││仟貳佰柒拾捌元│自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附表二
Master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代償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訊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信用卡簡易通訊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