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3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34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輝成選任辯護人林萬生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黃小琴
法官吳金玫法官楊捷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書慶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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