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2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2287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彥豪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黃彥豪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彥豪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黃彥豪所犯上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2月14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4日
書記官廖春慧附表:
┌──────┬───────┬──────┬───────┬──────┐│編號│││││├──────┼───────┼──────┼───────┼──────┤│罪名│①毒品危害防制│竊盜│①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條例│條例│││②毒品危害防制││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條例││├──────┼───────┼──────┼───────┼──────┤│宣告刑│①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①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②有期徒刑10月││②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①99年10月30日│100年1月14日│①99年12月14日│100年3月13日│││②99年11月1日││②99年12月12日││├──────┼───────┼──────┼───────┼──────┤│偵查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彰化地檢100│彰化地檢99年度│彰化地檢100││年度案號│毒偵字第2457號│年度偵字第14│毒偵字第2513號│年度毒偵字第││││85號││826號│├───┬──┼───────┼──────┼───────┼──────┤││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易字│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128號│第433號│241號│第650號││事實審├──┼───────┼──────┼───────┼──────┤││判決│100.2.16│100.5.18│100.3.11│100.5.31│││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彰化地方法院││││中分院││中分院│││確定├──┼───────┼──────┼───────┼──────┤││案號│100年度上訴字│100年度易字│100年度上訴字│100年度訴字││││第739號│第433號│第1180號│第650號││判決├──┼───────┼──────┼───────┼──────┤││確定│①100.4.12│100.6.14│①100.6.28│100.6.22│││日期│②100.6.23││②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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